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招聘笔试加分手续办理通知
关于办理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加分手续的通知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以及《》的要求,现就2014年春季泉州市事业单
四、其他事项
(一)考生办理加分手续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2月25日。
(二)考生须如实填写《申请表》,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伪造证明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办理加分申请手续,逾期一律不予办理。因个人原因无法到现场办理手续者可委托他人携带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四)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将对考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审核结果确定符合加分条件考生的名单并在泉州人事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3月20日
附件下载:事业单位加分文件依据及相关表格.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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