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苏省南通如皋市委新闻中心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为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市委新闻中心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经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如皋市委新闻中心面向本市事业单位人员公开选调相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身体健康;
(二)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热爱新闻宣传事业;
(三)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3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如皋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六)具备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报名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岗位 | 人数 | 学历 | 专 业 | 要 求 |
助理编辑 | 2 | 大学 | 中文、文秘类,计算机类 | 能熟练使用自媒体、公共网络平台(微博、微信、QQ群、论坛等),有较强的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责任心强,工作勤奋;有较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
(二)报名方式、时间、地点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25日, 上午8:30至11:30, 下午2:00至5:00;
3.报名地点:如皋市委宣传部(行政中心A座927室)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②身份证;③毕业证书、学历证书④岗位需要的其它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发表作品、论坛及微博帐号等)。
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由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查验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相关材料。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规定程序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
3.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的考生,于2014年3月28日到如皋市委宣传部(行政中心A座A座927室)领取准考证。
三、考试
考试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如皋市委宣传部统一组织。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方式为闭卷,百分制计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报考岗位匹配的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
2.时间地点。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3.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考试笔试成绩即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委宣传部网站公布,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录查询。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有主动放弃资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按笔试成绩及其排名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如皋市委宣传部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分两部分:结构化面试和实践考核,各占50%。结构化面试,重点考查应试者的计划、决策、组织协调、应变、创新、业务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等;实践考核按选调岗位到工作一线现场考核面试人员的新闻采编、图像编辑、运用自媒体(微博等)等工作能力。结构化面试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实践考核由市人社局牵头,选调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三)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50%计入最终的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选调岗位拟选调人数1:1的比例从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取面试高分者。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选调岗位空缺时,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和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七天。公示内容包括选调单位、岗位名称、拟选调人员姓名、现工作单位、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选调人员,由市委新闻中心向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批,并根据核发的选调人员通知书,与拟选调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选调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选调人明确放弃聘任的,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选调人员按规定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且具备拟任岗位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予以定岗定级。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中共如皋市委宣传部商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0513-87199118
七、监督举报
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选调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