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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南省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2014-03-19 13:57:58事业单位56 收藏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畜牧防疫及医疗卫生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更好地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根据高新区畜牧兽医防疫检疫中心、乡镇卫生系统人员编制现状和实际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4.笔试成绩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5.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卷面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卷面成绩×50%+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卷面成绩×50%

  笔试成绩=笔试卷面成绩+加分

  (二)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1)面试人员资格确认办法

  根据各招聘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等情况的,不得进入面试。

  经资格确认,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资格确认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因考生自动放弃资格确认或未通过资格确认形成的空缺,从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提交材料

  考生自行下载并填写《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一式2份(见附件4),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2份复印件(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后):

  a.本人有效身份证;

  b.毕业证(国外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c.就业报到证(外省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需经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盖章;择业期内未办理就业报到证者,持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全套));

  d.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e.已就业人员须另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单位加章)。

  报考专业必须与所学专业相一致,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3)资格确认时间、地点以及审查结果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上通知或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考察考生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的应用能力,面试时间为15分钟,要求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满分为100分。

  3.若某一职位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小于或等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人数,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其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对于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大于聘用计划的招录职位,考生面试现场成绩低于7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的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

  (三)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生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在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和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 (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学历层次高低、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和拟聘用人选。

  八、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专业及聘用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的内容执行。体检相关事宜将通过洛阳人才网考试中心专区(http://www.lyhero.com/exam)或洛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www.lhdz.gov.cn/“通知公告”栏目)进行通知,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届时登录查看。

  九、考察与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职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职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和复查合格者,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区农村和社会事务局统一分配(按总成绩从高到底顺序优先选择单位),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相关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续聘),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所有被聘用人员必须在高新区基层卫生系统工作满5年后方可流动。

  本方案解释权由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4319613

  附件1:《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附件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附件4:《2014年洛阳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附件5:《专业目录解释》

     附件点此下载

  高新区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