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驻马店市政务讲解员服务中心招聘人员
根据河南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豫人〔2007〕55号)的规定,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旅游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务讲解员。
一、招聘计划、范围及对象
计划招聘政务讲解员3名。其中,男性1名(兼文秘岗位)、女性2名。
招聘的范围对象为具有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含2014年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具体岗位要求详见《2014年驻马店市政务讲解员服务中心公开招聘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
5、年龄为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男性身高不低于172厘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5厘米;
7、能熟练运用普通话进行讲解且能运用外语进行简单对话;
8、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因违法、违纪正在被调查处理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时间、办法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7日至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00。
(二)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人才市场(健康路476号);
(三)报名办法:现场报名。
(四)报名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填写的《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附件2,可到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驻马店旅游网下载打印)。
2、①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的未就业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择业期内毕业生);②2014年毕业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③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④在职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
上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2份。
(五)信息采集: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进行信息采集。
(六)报名要求:
1、各拟聘用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聘用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拟聘用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职位不再招考。
2、报考者不得报考与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2005]第6号)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3、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职位所要求的范围对象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四、初选
组织招聘初选小组,初选名额按拟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即男性考生15名,女性考生30名。报名人数低于以上比例的不再组织初选。初选采取测量身高、形象展示、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
初选主要标准:1、身高符合报考条件,身材适中;2、形象气质良好,举止大方;3、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流畅;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初选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
(一)笔试
初选合格者参加笔试。
笔试科目为《岗位相关知识》,主要包括讲解员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思想政治理论,时事政治,驻马店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历史文化、民俗、旅游相关知识以及公文写作等。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试题委托专门考试机构或高等院校命制,采取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组织进入面试人员进行面试确认,根据报名时留存的信息,与应试者本人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等证书原件进行核对,确认有关证件真实有效、符合报考条件后,核发面试通知单。
面试采用现场讲解、才艺展示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应组织现有人员面试。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按各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七、考察
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考察对象。具体考察工作按照《驻马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驻组发〔2006〕2号)制定考核和政审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审核与聘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