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重庆江津区四季度事业单位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4年3月13日—3月21日(7个工作日
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要求,现将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
一、公示期
2014年3月13日—3月21日(7个工作日)。
二、受理地点及电话
地 点:江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事业科
通讯地址:江津区几江街道办事处大有正街1号
电 话:023-47271175,023—47271189
联系人:古丽,杨茜云
三、公示要求
1.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反映。
2.反映人必须用真实姓名,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具体、敢于负责。不允许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有意诬陷,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3.受理机构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附:江津区2012年四季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第八批).xls
江津区人才交流考试服务中心
201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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