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保定市徐水县招聘公安辅警实施方案
徐水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县公安工作,保障道路安全畅通, 根据《中共保定市委、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工作的意见》(保字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过程中,凡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等的人员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广泛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隐瞒违法犯罪事实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的;
5、违反本方案其他情形的。
(四)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由县招聘办做出取消考试资格或解除聘用协议的决定。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监察局举报电话:0312-8683596
人社局举报电话:0312-8601771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徐水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岗位信息表
2、《徐水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报名登记表》
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男子1000米)
4、体能测试评分标准(女子800米)
点击此处:附件下载.doc
徐水县公开招聘公安辅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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