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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安徽省蚌埠市事业单位招聘方案

2014-03-18 13:55:23事业单位108 收藏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人力资源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精神,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会同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城乡规划局于2014年3月份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采取集中报名和笔试、分别专业测试、集中体检、分别考察、集中发布录用公告、分别签定聘用合同的程序进行,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本 次招聘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社局局长孟祥光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有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以下简称“事业科”),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办公室、市人社局监察室等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本次招聘各阶段工作安 排及组织协调等工作。

  具体任务是: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科、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办公室、市人社局事业科组织实施,负责报名、资格初审、收费、发放准考证、成绩公告等工作。

  (二)笔试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社局办公室、市人社局事业科组织实施,负责考场及人员的安排、准考证制作、命题、制卷、阅卷、分数统计等考务工作。

  (三)专业测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负责对进入专业测试环节的考生组织专业测试(面试),包括考场及人员的安排、准考证制作、命题、制卷、阅卷、分数统计等考务工作,市人社局负责监督指导。

  (四)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事业科统一组织实施。

  (五)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统一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六)纪检监察工作: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负责招聘各环节的监督、检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各环节工作由各责任部门制定工作细则,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及时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在考务环节进行巡查。

  二、工作步骤及分工

  (一)招聘公告的发布

  时 间:2014年3月13日

  内 容:在市人社局网站、蚌埠人事人才网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3月28日(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报名地点:蚌埠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一楼(解放路590号,解放路立交桥南首东侧,乘128、107路车解放路立交桥南站下)。

  报名时收取笔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45元。

  经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以及不够开考比例的考生,由招聘单位通知其于4月2日上午工作时间到市人社局(胜利中路35号)3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退报名费。

  责任单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科、市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市人社局办公室、市人社局事业科

  (三)准考证的制作和发放

  3月31日(周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基本信息纸质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人社局事业科。

  4月1日(周二),事业科审核后交市人事考试中心制作准考证。

  4月3日(周四),各招聘单位负责贴照片及信息核对。

  4月4日(周五),报考人员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并再次核对个人信息。

  对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4月1日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天。

  责任单位:市人事考试中心、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人事科、市人社局事业科

  (四)公共科目笔试工作

  命题及制卷:4月2日—4月6日。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14年4月7日(周一),

  上午9:00--11:00《公共基础知识》。

  4月14日之前,在市人社局网站公布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

  责任单位:市人事考试中心、市人社局事业科、市人社局办公室

  (五)专业测试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单位的专业测试方案,专业测试方案经市人社局审核后于4月4日之前在人社局网站公告。专业测试在4月27日之前完成,专业测试费用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收取。

  专业测试可分为两个部分,一是专业笔试,二是面试(包括试讲、技能操作等多种测试方式),专业笔试与面试的分值比例控制在3:7至5:5之间,个别紧缺岗位专业测试也可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专业测试实施方案的内容包括:专业测试的入选比例、测试方法、测试的分值计算、测试的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

  责任人: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六)成绩合成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专业测试结束后,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测试成绩70%的比例合成报考人员最终成绩(140101、140102岗位另有规定,详见后续发布的专业测试公告),及时报市人社局备案发布。

  责任单位: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计划安排在5月3日。

  体检结束后,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本岗位报考人员进行考察,5月18日之前完成考察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事业科、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八)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等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市人社局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录用。

  责任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并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