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连云港市选聘高校毕业生168人到村(社区)任职简章
根据《2014年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简章。
一、选聘数量及结构
本次计划选聘168名。县区分布及结构如下:
赣榆县23名,其中:男性18名,女性5名;
东海县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
灌云县68名,其中:男性41名,女性27名;
灌南县38名,其中:男性24名,女性14名;
新浦区4名,男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海州区4名,其中:男性3名,女性1名,均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连云区1名,男性,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比例达80%以上。
二、选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选聘条件的,经组织推荐可作为选聘对象。
(二)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作风踏实,吃苦耐劳,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学习态度认真,能够如期毕业;
2、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三、政策待遇和保障
选聘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使用专项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2.享受当地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新聘任大学生村官直接转正定级,薪级工资高定一级,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参加当地各项社会保险。
3.实施“江苏省大学生村官综合保险保障计划”,为在岗大学生村官每人提供保额合计100万元的人身意外和重大疾病保险。
4.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公务员职位,专门定向招录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县(区)、乡镇各类事业单位有空缺岗位需补充人员的,优先聘用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
5.聘任期满、考核合格以上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聘任期满、考核合格的离岗大学生村官3年内继续享受报考研究生加分优惠政策。
6.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到县级政府驻地以下地区(不含县级政府驻地)村(社区)任职满3年、考核合格,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由省级财政返还80%,其余20%由接收地县级财政返还。
7.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户口原则上落户在任职的县(区)政府所在地。
8.为每名到村(社区)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宽带、《大学生村官报》、《大学生村官园地》。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通过网络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上传照片、资格审查和缴费确认,均在网上操作。报名人员可就近选择在江苏省内的省辖市考区或者在省外设立的北京、西安、武汉考区参加笔试。
(二)报名时间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4月1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4月2日12:00;
缴费确认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4月2日16:00。
报名者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后即可使用已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进行缴费确认,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需选择本市所辖的一个县(区)进行报名,并填写是否服从市内调剂。
2、报名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选聘办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根据有关规定,报名人员须缴纳98元考试费,对参加笔试的考生(违纪考生除外)给予相当考试费的等额补助,等额补助将退还到考生原来缴费的卡中,请考生在此期间不要将卡注销。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报名未通过。等额补助退费工作将在笔试结束后进行,退费需经过易宝支付和银行两个环节,请考生及时关注自己的银行卡状态。
4、资格审查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改报其他地区。
5、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人员请于2014年4月16日—18日到江苏省人事考试网(www.jsrsks.gov.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笔试时间:2014年4月19日上午9:00-11:30。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笔试阅卷结束后,由市县(区)选聘办研究确定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选聘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按一定比例确定面试人选。
(二)面试。面试由市选聘办统一组织。面试前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复审时,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中共党员证明等材料。参加江苏省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等活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办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项目办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等。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