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南沙区招聘中小学副校长公告
4、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按面试成绩占60%、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体检
按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组织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用人单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人员中按高低顺序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付。
(五)组织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组织考察。由考察组对入围人员德、能、勤、绩、廉等各方面表现进行全面考察,注重考察平时的表现和工作实绩,并对是否适合和胜任做出评价。经组织考察不符合所聘岗位专业能力、道德素质要求或经资格复核不符合招聘岗位的招聘条件要求的,均不予聘用,可按考试合格总成绩的高低顺序递补。
(六)任职前公示
根据组织考察合格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沙人事人才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干部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七)办理人事关系调入及聘任手续。
被聘用的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进行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一旦录用,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六、高端人才提供相应的待遇
本次招聘引进的副校长如符合《南沙高端人才卡实施及管理办法》的相关条件,可申请高端人才卡,享受由我区相关单位提供的优质服务。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以报名。
(二)不负责配偶调动、工作安排和户口问题。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学历、学位鉴定,请提前办理。
(四)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先按《岗位表》优先条件排名先后;如条件仍相同,则按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先后顺序,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若仍不能区分排名先后顺序,则再次进行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
(五)随军家属报名须提供所属驻穗部队师级以上单位政治部干部处出具符合随军到广州安置的证明、随军报告表、配偶现役证明等材料方可报考。
(六)应聘者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进行网上公示,按违规造假情况的情节严重程度予以3至5年或终身禁止报考我区事业单位的惩处。
(七)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
本公告由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34683336,39910578。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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