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县2013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
(二)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014年3月8日—2014年3月14日)。通过电视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信息。
(三)第三阶段:报名与资格初审(2014年3月15日—2014年3月20日)。符合条件人员持身份证、户口簿、登记失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零就业家庭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各1份到县人力资源市场报名,现场统一照相,准考证领取凭条当场发放。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第四阶段: 考试聘用 (2014年3月23日—3月30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统一考试,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其他有关部门协同。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综合卷满分100分。考试范围为初中语文80分,县情、时事政治20分。
考试成绩张榜公布,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次录取,对拟聘人员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的户籍、学历、失业身份等聘用资格进行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录取资格。公示期满无问题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档案,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1年期限的公益性岗位协议书,接续社会保险关系。
(五)第五阶段:培训上岗( 2014年3月31日—2014年4月4日)。各单位对所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业务培训,之后上岗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要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其他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确保开发任务全面完成。
(二)做好岗位调整整合。各地要结合今年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及财力承受情况,对已开发的岗位采取增加工作职责及全日制或非全日制等用工形式,做好现行公益性岗位的调整工作。在保持现有岗位开发规模基础上,对超规模开发的岗位,调整到省下达的开发计划数。对不符合新形势要求的岗位调整为急需开发的岗位,对管理不到位,作用发挥不好的岗位,收回所开发岗位。同时加大力度做好前期为残疾人开发的岗位项目落实工作,对没有开发的要结合实际予以落实,对安排残疾人岗位期满退出的,继续安排适合岗位要求的残疾人。
(三)确保发挥政策效益。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目的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要按照招聘范围和条件严格把关,严格审核。要加强相关资金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简化拨付程序,加快办公效率,对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工资实行银行卡、存折形式发放,其社会保险补贴由县财政部门直接拨付到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四)搞好协调配合、做到阳光操作。要组成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参加的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密切合作,协同动作,共同抓好工作落实。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保证招聘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