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陕西省优秀工人农民中录用公务员公告
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职位,如面试成绩高于或等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则进入体检;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为2人的职位,综合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综合成绩较低者的面试成绩若高于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面试成绩时,亦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分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获奖加分的分值、获奖层级、获奖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2.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面向优秀工人农民职位的考察采取定性考察的方式,作“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考察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三)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人员的考察、体检
1.考察
参加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面试的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
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劳模职位的考察按百分制量化打分的方式进行。考察突出工作实绩,注重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公民道德和职业道德等内容,对村(社区)干部考察,还突出所在村(社区)近3年内目标责任考核(包括本村升级晋档、社区评星定级情况)和党员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考察中有三分之一群众对考察对象不满意的,不得列为拟录用人员。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按职位综合成绩,以与职位录用计划1:1的比例,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1.5)×40%+面试成绩×40%+考核考察成绩×20%。
只有1人参加面试,且已参加了量化考察的,其综合成绩高于本市同类职位进入体检人员最低综合成绩的,进入体检。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如出现并列,顺延小数位确定综合成绩排序。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分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获奖加分的分值、获奖层级、获奖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公示。
八、公示与录用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对拟录用人员将在省政府门户网上进行公示。同时,各市、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在拟录用人员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公示期间有反映的,经查证属实,并经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认定为不宜录用的,取消其录用资格。经公示取消录用后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对正在接受调查,或在考察期间因报名资格有纠纷的,各市要及时予以调查,对一时难以核实清楚的职位暂缓公示。暂缓公示不超过一个月,由此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公示后一个月内未能作出调查结论的,终止录用程序。
公示结束无异议的拟录用人员,由各县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拟录用人员户籍、企业所在县及乡镇(街道)行政编制、职位空缺情况,确定录用职位。
省委组织部、省公务员局印发录用通知文件。各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按照确定的职位归属,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新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进行公务员登记;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九、纪律要求
为了保证考试录用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性,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严格程序,严明纪律,认真抓好落实,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各企业、村(社区)、乡镇(街道)要广泛宣传动员,积极主动地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同时要严把推荐报名关。参与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务员考试录用纪律,坚持原则,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年龄、学历、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关系证明、表彰证书、任职文件等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 3年内不得报考我省各类公务员考试;推荐过程全程痕迹记录,对提供以上虚假证明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严肃处里,追究相关责任。
十、重要提示
1.本次招考公告及《报考指南》中有关未尽事宜,由省考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并解释。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报到等程序的必须凭证,请予妥善保存。
附件:1.《陕西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职位表》
2. 《陕西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3.《陕西省2014年从优秀工人农民中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申请表.doc》(点击下载)
4.《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组织部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公务员局
201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