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厦门市海沧区招考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简章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公示3个工作日。
(二)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海沧区非在编工作人员聘用的相关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三)工资及待遇:参照海沧区非在编雇用人员待遇标准执行,具体由区财政局另行核定。
七、岗位信息表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试行)》(2013年版,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者报名时要如实(只字不差)填写所学专业,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学历认证报告上注明的为准。
(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本专业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三)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留学回国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上述认证须在公示聘用时提供,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资格。
拥有双学历(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的任一学历(位)报考。双学历(位)证书须为国家或福建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位)(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www.cdgdc.edu.cn、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www.fjedu.gov.cn/sxw_szy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学位认证)。
(五)年龄等相关资历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4年3月16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如:最高年龄要求30岁是指1984年3月17日(含)之后出生的人员。
(六)户籍要求为厦门市,不含在厦门市的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口。
八、其他注意事项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毕业的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不得报名。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四)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畅通。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五)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厦门市高级人才网(www.xmhunter.com)予以发布,请报考者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本简章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下载:
附件1.《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公开招聘非在编雇用人员岗位信息表》
附件2.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非编人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3. 《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3年)
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