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队伍,增强综合竞争力,促进荔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2009年广东省人民政府第139号令)、《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二)》相关规定,特向社会公开招聘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http:///guangdong/)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州市荔湾区是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授予首批“全国有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近年来,我区卫生系统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宗旨,以保障人民健康为中心,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技兴医”、“中医强区”战略,全力推进特色专科品牌建设和中医“三名”(名医、名科、名院)建设,有效地促进我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临床科研水平位于广州市区级单位前列。
二、招聘单位、招聘岗位和数量
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0名,分别是:广医荔湾医院20名、区人民医院10名、区妇幼保健院10名、区中医医院10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50名。详见《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广州荔湾(http://www.lw.gov.cn)查看。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及其配偶(含增城、从化)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基本条件》中的“人才引进类准入人员的人口准入基本条件”的相关要求;
6、已取得省外专业技术资格的省外报考人员应按《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二)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2号)第2点相关规定办理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
(二)具体条件
1、应聘广医荔湾医院、荔湾区人民医院、荔湾区妇幼保健院、荔湾区中医医院岗位的应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工程技术人员和护理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护理人员须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2、应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师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应聘护理岗位的,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3、应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岗位的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取得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职称资格和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
4、应聘人员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①大专、本科学历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8日后出生);
②研究生学历或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4年2月28日后出生);
③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9年2月28日后出生);
④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50周岁以下(1964年2月28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社会人员:
①普通高等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同时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79年2月28日后出生);
②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同时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执业资格的,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4年2月28日后出生);
③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学历并有博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69年2月28日后出生);
④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限50周岁以下(1964年2月28日后出生)。
(3)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②非广州市生源的应届毕业生,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
其他条件详见《2014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14年3月26日上午9:00至3月29日下午17:00;
2、报名方法
(1)应聘人员登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2)每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
(3)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2014年3月29日报名截止时,报考人数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减少该职位招考的岗位数(招聘岗位数为1人的不再减少)。减少招考岗位数后仍无法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延长报名时间,具体另行通知。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于2014年4月3日上午9:00时,通过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rssgz.gov.cn)自行打印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
(二)笔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