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大连市西岗区高层招聘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大连市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3】73号)的精神,结合我区教育实际,决定面向重点师范院校招聘优秀毕业生,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面试的形式,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道德高尚,热爱教育事业;
(三)东北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全日制2013年和2014年毕业生,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辽宁师范大学全日制2013年和2014年毕业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服从教育主管部门分配;
(五)岗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其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四、组织实施
1、 报名。对符合招聘条件的,持报名登记表(手工填写)、本科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时按学科岗位进行,报名者只能选择一个学科岗位,并注明“一旦被聘用,本人服从分配”字样。报名采用诚信制原则,如报名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将取消聘 用资格。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3-19日8:30-16:30
报名地点: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人事科(大连市西岗区沈阳路139-1号)
联系电话:0411-83689327,联系人:韩老师
2、资格审查。西岗区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报名人员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查,并通过综合考核方式按拟聘岗位数1 :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对应高校就业招聘网上公示。当同一岗位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3、面试。面试考核以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毕业生应聘岗位所必需的知识与技能、教学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
面试考官由西岗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选择区内有经验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担当,每组评委不得低于7人。
4、确定拟聘人选。按面试考核成绩,在面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人员中,从高到低按拟聘岗位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和体检的人选,进行公示。当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
5、考核和体检。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核。
对通过考核的拟聘人员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体检适用标准(试行)》执行。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或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招聘时限内(至公示期满),按照本岗位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6、公示和聘用。经考核和体检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西岗区教育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本单位最低服务期硕士研究生不少于3年,本科生不少于5年。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聘用。聘用后,由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安置。
7、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在聘用后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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