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玉溪师范学院提前招聘编制内人员公告
4.考核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1)博士个人综合成绩=专业能力考核成绩
(2)硕士、本科生应聘教学科研岗个人综合成绩=专业能力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20%
5.考核时间、地点
到校考核时间拟定在2014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我校校园网上另行通知。
6.成绩公布
考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人事处对考核综合成绩进行审核,并在我校校园网上公布。
7.公示
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由招聘考核领导小组提出拟聘人选,经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后,拟聘人员在我校校园网上面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
(四)体检
拟聘人员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并报玉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后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当录用人员放弃签约时,经报请学校研究同意后可直接与后续名次的应聘人员签约。
学校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七、其它说明事项
(一)海外留学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未取得学位者或未能按时毕业者,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协议无效。
(三)本公告由玉溪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玉溪师范学院纪委监审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玉溪师范学院组织人事处网页。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877-2057028 2058559(人事处)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77-2058862(纪委监审处)
(四)玉溪师范学院地址:云南省玉溪市凤凰路134号。
附件:
玉溪师范学院
2014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