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北省恩施州宣恩县事业单位招聘28人公告
一、专项招聘计划
2014年专项招聘计划共28名,其中教育事业单位13名,卫生事业单位8名,其它事业单位7名。
二、专项招聘范围
(一)全县“六大产业链”(烟草、茶叶、畜牧、清洁能源、生态文化旅游、信息产业)相关事业单位急需的主系列专业技术类和管理类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二)县委党校、高中学校、职业学校、人民医院、中医院、疾控中心和工程类事业单位急需的主系列专业技术类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
(三)乡镇医院紧缺的医疗卫生人才岗位。
(四)县特殊教育学校特殊教育专业课教师岗位。
(五)县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播音主持专业技术岗位。
三、专项招聘对象、条件及岗位
(一)专项招聘对象
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和按第一批本科线(以下简称“一本”)录取并取得学士学位的高等院校优秀毕业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高级人才。对全县部分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在“一本”高等院校招聘确有困难的专业,按州规定的紧缺目录组织招聘。
(二)专项招聘条件
1、年龄条件
本科生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硕士研究生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才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和高级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年龄限制。
2、学历条件
(1)教育类(从事基础教育需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
①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音乐、体育、美术专业,可以放宽到 “二本”师范院校和“二本”院校师范类专业或“二本”专业院校;地理教育专业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②职业学校招聘教育学类专业课教师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③特殊教育学校招聘特殊教育专业课教师,可以放宽到中专。
(2)医疗卫生类
①临床医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中医学专业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边远乡镇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
②放射医学、针灸推拿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药学专业,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医学影像(学)、卫生检验、医学检验、麻醉学、康复治疗技术、护理专业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放射医学、预防医学、公共卫生专业,边远乡镇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
③边远乡镇卫生院招聘具有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的人员,学历可以放宽到专科。
④县级医院招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限制;乡镇卫生院(不含城区街道办事处)招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持有助理执业医师以上资格证的人员,可以不受学历限制。
(3)工程类
道路与桥梁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交通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学、工程力学、港口航道及治河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4)机械设计制造类
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机械工程及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工业设计、机电一体化工程、船舶工程、汽车制造、汽车与拖拉机、机械制造、热力发动机、车辆工程、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5)电气及电子信息类
电气工程及自动化、电气信息工程、广播电视工程、多媒体技术专业,可以放宽到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
3、“三支一扶”人员专项招聘条件
继续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的优秀服务人员中专项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合格,且有一年及以上为优秀等次的“三支一扶”人员,可专项招聘到县市直和乡镇事业单位工作;服务期内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的人员,可优先纳入边远乡镇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对象。
(三)专项招聘岗位
1、教师13名。
县一中11名,县二中1名,银屏特校1名。
2、县人民医院医生8名。
3、其它事业单位7名。
县委党校2名,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1名,县林业局乡镇林业管理站2名,县电视台2名。
具体岗位和条件见申报计划表。
四、专项招聘方式及办法
1、对一个岗位有两个以上应聘对象的,应通过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等多种方式择优招聘。
2、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省内高校毕业生供需见面会,现场招聘或到省内高校联系招聘。对省内招聘不足的岗位到省外高校联系招聘。
3、201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通过面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招聘。
4、对自愿到边远乡镇工作的2014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 高校毕业生,通过考核的方式招聘。
五、专项招聘工作程序和方法
(一)组建专班。由人社部门、纪检监察及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工作专班。
(二)专项招聘工作程序
1、发布公告。在州、县人社局网站,宣恩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公告,做到指标公开、条件公开、过程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2、组织报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可以带自荐材料到各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政工人事股报名。
3、能力测试。测试内容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测试。用人单位可视报名情况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试讲试教、现场答辩、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考评等多种方式进行。
4、组织考核和体检。根据测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对象,然后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的重点是拟聘人员的职业道德、思想作风、学习态度、学习成绩、工作实绩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国人部发[2005]1号、国人厅发[2007]25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12号)执行。
5、拟聘对象公示。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由用人单位领导班子确定拟聘对象,在单位公示并报县人社局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取消相关人员的拟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