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贵州省江口县事业单位招考方案
为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 人力支撑,根据人事部6号令和《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黔人社厅〔2013〕10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事业单位新增人员85名,其中:引进硕士研究生10名,公开招聘75名。为确保招聘(引进)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新增人员工作由县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二、工作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引进)人数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85名,其中:卫生系统40名,教育系统8名,综合类(本科)27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0名。具体详见《江口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新增人员职位目录表》。
四、招聘(引进)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往届优秀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2、铜仁市麻风病医院岗位学历要求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五、招聘(引进)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热爱工作,严于律己,宽以待人。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年龄以公告发布时间计算,本科学历的年龄30周岁(1983年2月25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的年龄35周岁(1978年2月25日以后出生);博士生的年龄40周岁(1973年2月25日以后出生)。
六、工作程序
(一)发布公告
时间:2014年2月25 日—3月5日。
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在江口门户网、梵净山有线电视台等媒体以及各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县城醒目地点等处发布江口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新增人员信息公告。
江口门户网:www.jiangkou.gov.cn
(二)报名及相关事项
1、报名方式
实行现场报名方式,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2、报名要求
⑴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交报名费100元,报名时须如实填写《江口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新增人员报名信息表》,并签名确认。
⑵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对隐瞒、伪造个人信息,骗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参考资格。报名信息填写错漏或根据考生报名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时间、地点
(1) 医 学类职位,分设贵阳医学院、遵义医学院两个报名点。2014年3月6日9:00——17:00,在贵阳医学院报名;2014年3月11日9:00—— 17:00,在遵义医学院报名(在遵义医学院报名点招聘的具体职位及名额视在贵阳医学院报名点招聘情况确定);两个报名点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综 合类职位(本科),2014年3月12日9:00——17:00,在贵州大学(北校区招就处)报名;教育类职位,2014年3月12日9:00—— 17:00,在贵阳市君安宾馆报名。综合、教育职位考试地点君安宾馆(贵阳市黔灵西路62号),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职位,2014年3月19日9:00——17:00,在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报名。考试时间:2014年3月20日9:00——17:00,考试地点:江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会议室。
4、资格审查
⑴ 初审。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县招聘办公室的组织下,由各招聘职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各招聘职位的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表》、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执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簿等招聘职位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当场审核,并根据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对照本《实施 方案》和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审核人予以签名确认。同时,报考人员需提交近期同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4张。
⑵复审。资格复审由县招聘办公室组织实施,在报名及资格初审结束后集中进行。经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其参考资格。
(三)公开招聘(引进)方式
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引进)新增人员工作由县招聘办公室负责,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数较多的职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进行笔试。需进行笔试的职位,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为百分制。原则上按招聘职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进入面试人员)。
面 试:面试内容主要为招聘职位相应的专业知识。面试为百分制,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已进行笔试的职 位:考生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50%计算,综合成绩60分为合格,综合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招聘计划数 1:1的比例按面试成绩(已笔试的职位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签订协议人员。
拟签订协议的人员,若同一职位成绩末位出现并列分数时,需对分数并列人员组织进行加试,按最后的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拟签订协议人员。
(四)签订协议
拟签订协议人员与组织人事部门签订意向性聘用协议。
(五)体检
签 订协议人员按程序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在县招聘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人社部发〔2010〕8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