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广安邻水县城市综合管理局招聘20人公告
为强化城市管理,规范城区容貌秩序,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体系,充实城镇管理监察工作力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临时辅助执法人员20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方式
坚持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辅助执法人员。
二、招聘岗位、人数、性质
1、招聘临时岗位: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临时辅助执法岗位,主要从事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监督及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
2、招聘人数:20名(限男性)。
三、报名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年龄:25至35周岁(1979年2月25日以后,1989年2月25日以前),身高: 1.65米以上。
3、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工作勤奋踏实。
5、身体健康,能胜任本岗位工作。
6、转业军人、大专以上文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人员。
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交流群:207956050
五、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12日至13日。
2、报名地点:报名者携带身份证、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及2张1寸免冠彩照到县城市综合管理局办公室(邻水县鼎屏镇青年路3号)报名,联系电话:3291199。
3、考试费用
(1)体能测试费:50元/人。
(2)面试费:80元/人。
4、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于2014年3月14日上午12:00前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六、测试
本次测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
2014年3月15日下午3:00开始组织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县城管局组织。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体能测试项目为1000M和4*10M折返跑,体能测试时需带上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2、面试
2014年3月16日组织面试,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方能参加面试。面试由县城管局组织。根据考生体能测试成绩,按照招聘名额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体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名额2倍的,体能测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应按照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时需带上准考证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七、体检、政审、聘用
体检由县城管局组织,体检对象为面试成绩排名前20名人员(末位并列的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招考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二日内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主动放弃不参加体检(含复检)以及体检(含复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者进入政审。政审合格者,由城镇管理监察大队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按照《劳动合同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期限为两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现实表现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八、待遇
临时辅助执法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相关标准执行。
邻水县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