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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黔西南晴隆县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简章

2014-02-28 08:50:43事业单位52 收藏
  2014年黔西南晴隆县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简章  事业单位招聘网2014年2月28日讯: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

  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除加盖单位公章外,须由经办人员签字。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人员不得再补交任何同报名加分等有关的材料,招聘单位也不得再收取补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按照本简章有关规定,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加分条件等进行认真的资格审查,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查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员,由招聘单位报名审查人员、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人在《报名表》、《加分申请审核表》、其他报名资料复印件上分别签署审核意见并签名和加盖单位公章。经审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过程,凡有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为闭卷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1、笔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总分为15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3月23日 ,下午2:30—5:00;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准考证》的发放

  《笔试准考证》于2014年3月19日—3月22日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放。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收据领取。

  未参加笔试考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体检

  笔试结束后,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遇同一岗位进入体检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可在体检结果告知本人后的三天内提出复检申请,超过时限的复检申请不予受理。

  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放弃体检(含不参加体检)的人员,体检结果均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体检;体检合格人员达不到招聘岗位计划数的不递补人员体检;

  体检(复检)工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县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考察工作的安排部署、检查和指导(具体考察办法另行制定)。

  考察工作坚持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

  在考察中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结果为不合格,经县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取消考生的拟聘用资格:

  (一)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没有考察依据(毕业生学籍档案、个人人事档案)或报名时提供虚假证明和材料的;

  (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

  (四)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不得报考情形的;

  (五)其它经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它情况的;

  凡不参加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考察结果按不合格处理,不递补人员考察。考察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数的不进行递补。

  对2014年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年9月进行学历(包括学籍档案)认证,在本年度9月30日前未取得报考岗位所需学历和相关要求的,取消已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审批

  对笔试、体检、考察等重要内容和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其聘用的,报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文聘用;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又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被聘用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不愿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规定时间不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新聘人员在晴隆县最低服务年限五年(含试用期),期间不予办理调出县外手续。

  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的“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实行回避制度,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法违纪行为。如有违纪情况发生,考生违反招聘规定和纪律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考试资格、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其中有考场舞弊行为或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三年内不得报考,并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晴隆县2014年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招聘简章》,由县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县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9—7611925

  监督电话:0859—7610115 7610583

  附表一:《晴隆县2014年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岗位一览表》

  附表二:《晴隆县2014年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报名表》

  附表三:《晴隆县2014年公开招聘煤矿驻矿安监员加分申请审核表》

  晴隆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二0一四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