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省村官招考公告
【重要提示】本次大学生村官选聘笔试科目和2014年全省普通公务员或法检系统公务员或选调生招录考试的《》科目采用相同试卷。如需系统复习,建议结合复习备考。
(六)在村任职期间,大学生村官户口原则上转至所在县(市、区)人才服务机构,也可根据自愿原则,转至入学前户籍所在地;聘用期满后,根据流向,可在省内合法固定住所、实际工作单位集体户或工作地派出所直管公共户迁移落户。
(七)根据《云南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云财教〔2010〕239号)有关规定,受聘到我省边境25县和迪庆藏区3县且为云南省属高校毕业的大学生村官,3年聘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可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大学生村官签订聘用合同后,需向所毕业的学校提交云南省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审核表,3年聘用期满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的,可依据申请情况由国家代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
3年聘用期满且聘期考核合格,未续聘以及未进入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2年内继续享受第(二)条相关政策。
七、选聘监督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对选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
选聘工作举报受理电话:0871-12380
选聘工作联系邮箱:dcg22527785@163.com
附表: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2月26日
很赞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