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14年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考考公务员网2014年2月25日讯:为充实人员队伍,优化人员结构,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
(二)工资待遇按广州市越秀区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三)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工龄满一年以上的社会人员试用期为半年,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或终止聘用关系。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学历、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应聘人员已具有的职级待遇高于应聘职位等级的,如被聘用,均按招聘职位中标明的岗位等级聘用。应聘人员一经报名,视为接受上述条件。
(三)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合同。
本公告由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83603181监督电话:83603010
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
2014年2月24日
附件:1、《越秀区人民检察院属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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