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工业大学招聘方案
面试时间:初定2014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请应聘者随时登陆我校网站查询。
面试内容:自我介绍(姓名以编号代替),阐述岗位认识,解答专业分析试题(随机抽取试题),接受评委提问。每人面试时间8分钟。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技能测试
教师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试讲,试讲时间及内容根据具体岗位需要确定;
实验教师岗位测试内容为实验操作,操作时间及内容根据岗位需要确定;
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测试内容为实际工作案例分析与问答。
4.成绩计算及公布
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成绩满分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由去掉最高分、最低分后的评委打分的平均数确定。面试、技能测试达不到上述及格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博士考生经考核后直接确定综合成绩。
硕士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
心理测试不计入总成绩,但心理测试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超过两项指标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面试后7天内,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与应聘人员1:1确定参加复试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系统公布。若出现空缺,根据考试成绩依次递补。
5.复试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复试,确定拟聘人选。
6.体检
拟招聘人员须在指定时间参加由学校和教委共同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
7.考察
学校及具体用人部门对拟招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向培养单位调研、工作实践考察等环节,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和实绩、学习和工作表现、岗位适配性以及需要回避的问题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
8.公示
根据考试、面试、复试、体检、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考核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校人事处在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和天津工业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9.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学校报天津市教委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10.聘用:
审批通过的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及聘用合同。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按正式编制聘任;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按人事代理制进行聘任(学校事业单位编制,聘期内享受校内同类教职工工资、保险及公积金待遇)。
五、联系及监督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
联系电话:022-83955270;83955687
E—mail:rsc@tjpu.edu.cn;rsc_tjpu@163.com网址:http://rsc.tjpu.edu.cn/
,rsc_tjpu@163.com,为防止邮件丢失,建议同时或分别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大学+××专业+××(职称或学位)应聘×××(部门)+××岗位”。由学校及各用人部门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核。(因为工作量较大,不符合我校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
监督方式:纪检监察处:022-83955181,人事处:022-83955270。
天津工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