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坪坝区2014年第一季度招聘教育事业单位
九、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在"红岩人事人才网"上公示。拟聘人员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红岩人事人才网"(http://shapingba.cqhrss.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报考岗位、毕业院校等。
十、聘用及待遇
1.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应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以及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渝府发〔2003〕37号文件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聘用资格。
1.截止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书的;
2.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
3.本次公开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招聘单位服务6年以上,未满服务期的,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十一、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14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