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安厅警示教育基地招聘文职人员考试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警示教育基地招聘文职人员考试通知
浙江省公安厅警示教育基地招聘文职人员报名工作已经结束,经资格审查,下列人员已通过初审(名单见附件),根据《关于公开招聘浙江省公安厅警示教育基地文职人员的公告》,现将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容及形式
1、职位能力测试:内容为材料写作,共1题;采用闭卷书面答题形式进行;采取100分制。
2、面试:共2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重点考量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以及形象气质、个性特征等。
职位能力测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30%和70%。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4年2月22日(周六)上午,职位能力测试时长90分钟,时间:8:30-10:00;面试顺序由考生以现场抽签方式确定。每位考生面试时间限时10分钟,时间:10:20——11:30。
三、考试地点
浙江省公安厅1号楼(具体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66号),职位能力测试及面试考试均在11楼1113会议室,侯考在1114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于8:20之前到考场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座位号就座,入座后自觉将证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监考人员检查;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6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场。
(二)考试时自带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直接在试卷或答题纸上作答。
(三)除钢笔、铅笔、橡皮等考试必用品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草稿纸及各类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考生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
(四)考生必须遵守笔试考场规则,若有作弊行为,当即取消考试资格。职位能力测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到候考室(1号楼11楼1114室)等候面试,候考期间应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随意走动和喧哗。
(五)应聘者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若有不明事宜,请及时联系。联系电话: 87286764。
浙江省公安厅纪委监察室
浙江省公安厅监管总队
附件:参加考试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准考证号码 |
1 | 陈敏 | 330326199111235919 | 000000000-01 |
2 | 潘维文 | 33038119910604002X | 000000000-02 |
3 | 张宇 | 330106199109152712 | 000000000-03 |
4 | 叶莹 | 33052319890923076X | 000000000-04 |
5 | 潘清沁 | 330102199101290621 | 000000000-05 |
6 | 郑赛妍 | 330802199009183629 | 000000000-06 |
7 | 高冠女 | 339005199003013024 | 000000000-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