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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选聘教研员公告(5人)

2025-03-22 10:08:24事业单位0 收藏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的教研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市决定公开选聘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5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为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研究型的教研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市教育科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市决定公开选聘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教研员5人。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三、选聘岗位

  选聘教研员共5人,其中高中政治教研员1人,初中语文教研员1人,小学语文教研员1人,小学数学教研员1人,小学英语教研员1人。具体选聘岗位详见附件1。

  四、选聘范围对象

  化州市教育系统在编在岗教师。

  五、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2.具有本专业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教书育人业绩突出,有较高的教学业务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在学科教学及研究方面有建树,在业界有较高威望,能起示范引领作用。

  3.有较强的组织管理、协调、策划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教育信息技术。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应聘人员须参加教育教学工作满6年(含)以上,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对口,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应聘人员只能报考现任教相应学段,不能跨学段报考。

  3.应聘高中教研员须在高中相应学科循环教学1次(含)以上或近6年内具有高三相应学科任教经历2年(含)以上。

  4.应聘初中教研员须在初中相应学科循环教学1次(含)以上或近6年内具有初三相应学科任教经历2年(含)以上。

  5.应聘小学教研员须在小学相应学科小循环或学段循环教学1次以上且近6年内具有六年级任教经历2年(含)以上;或近6年连续任教六年级相应学科经历3年(含)以上。

  6.应聘人员取得中小学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1979年3月以后出生)以下;取得中小学正高级职称的,报考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1974年3月以后出生)以下。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任教学校未满服务年限的。

  2.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六、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公告

  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公告。按发布公告、报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环节进行。

  (二)现场报人及资格审核需提供的资料

  1.报人时间:2025年3月31日-4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人方式:现场报人。

  3.报人地点:化州市教育局一楼(学生服务大厅)。

  报人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2025年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报人表》(见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聘用审核表复印件;

  (3)任教经历相关证明原件。证明须由学校出具,并须学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4)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材料:公开发表的论文、县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5)所有复印件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加具意见,并盖公章。

  以上材料按1-4顺序排列好,由选聘工作人员审核后将原件退回考生,留下复印件各1份。

  (三)现场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人资格。

  2.选聘工作小组对报人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及报人资料进行审核。根据报人人员的师德表现、工作业绩、学历、年龄等情况综合分析衡量,按选聘岗位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初审符合条件者按规定比例人数通知参加面试。

  3.报考人员须诚信报人、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料或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采取实地听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3.面试内容。对有关面试人选进行实地听课和10分钟答辩。主要对面试人选的教育教学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仪表仪态、专业知识和素养、教学教研指导能力等进行考核。

  4.面试满分100分,根据实地听课、答辩分别占总成绩50%计算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总成绩低于80分或实地听课、答辩单项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七、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选聘人数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人单。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所评的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人单;如面试主评委所评的成绩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体检人员人单。

  八、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在体检、考察中出现缺额的,不再进行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人单在化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须在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至少服务5年,期间不能申请调动和报考其它机关事业单位。被聘用人员根据岗位聘用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岗位等级,核定工资。  

附件:2025年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职位表.xls (18.5 KB)

附件:2025年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报人表.xls (17.5 KB)

附件: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89 KB)

  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化州市教育局

  2025年3月20日

  原始标题:2025年化州市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huazhou.gov.cn/bmzysz/zlxx/rsj/content/post_1457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