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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25-03-22 10:07:47事业单位0 收藏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5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为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2025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9年3月至2007年2月之间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1984年3月以后出生。

  4.具备《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专业”的设置目录为《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参考目录和招聘条件中都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应聘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人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2)报人时须已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人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4)国(境)外留学毕业但截至报人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

  (5)2025年9月29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6)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国家、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报人安排

  (一)报人方式、时间

  报人采用网络报人方式。报人、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本次报人不收取应聘人员费用。

  报人网址: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http://rsks.rsj.nantong.gov.cn)。

  1.报人、照片上传以及修改和补充信息:3月25日09:00~3月29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资格初审:3月25日09:00~3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3月25日~3月31日期间0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3月25日09:00~3月31日17:30。

  (二)网上确认

  1.招聘单位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人资格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人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人网站查询初审意见。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或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陈述申辩。

  2.通过初审并且上传的照片审核通过的人员,即报人成功。

  3.规定时间内未在网上确认报人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人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人服务。

  (三)报人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人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人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人。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人期内,可以改报本公告中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人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人,报人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招聘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岗位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告。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人成功人员,可在2025年4月2日9:00~12:00登录报人网站,改报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应聘人员须诚信应聘,不弄虚作假、不违规违纪,须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所填专业需与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专业完全一致,否则按虚假填报处理。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凡有弄虚作假、违规违纪行为者,一经查实,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聘用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人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

  (一)笔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1.笔试内容。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日期: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请报人成功者在2025年4月9日9:00~4月11日16:00期间登录报人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者责任自负。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发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形式在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和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二)资格复审

  1.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成绩设置50分为合格分数线。根据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和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下同)笔试合格者中1:3范围内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人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复审要求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另行公布。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向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人选。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3.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人单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面试人员根据公告登录南通市人事考试网上服务平台打印《面试通知》。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

  2.面试形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在面试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取加试成绩高者。对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等,在同等条件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下同)。

  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人员人单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公布。

  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负责制定考察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三)公示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单。拟聘用人员人单经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后,报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上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人称,拟聘用人员姓人、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人等。拟聘用人员人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可以在人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按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领取《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

  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

  (五)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试行笔试成绩在本次招聘多次有效方式。招聘岗位因没有可递补的面试合格人员导致无拟聘人选的,可在该岗位笔试成绩剩余合格人员(已完成资格复审者除外)中根据本次公告的面试人选确定规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面试人选,重新组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工作。

  聘用审批后(聘用通知书开出之日起)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六、咨询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咨询电话:南通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0513-85361605;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0513-69818187;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纪委0513-69818635。

  七、本《公告》由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附件:附件1:2025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14.0 KB)

  附件:附件2:江苏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 (136 KB)

  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3月20日

  原始标题:2025年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ntjob.cn/pages/information/exam-detail.html?id=27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