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招聘环保警务室工作人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人环保警务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环保警务室工作人员1人。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行和道德素质;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愿意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90年3月18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相关专业;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纳入招聘范围:
1.因健康原因影响正常工作的;
2.本人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者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3.个人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个人诚信信息有不良记录的;
4.按照有关规定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详见人社部规〔2019〕1号);
5.不能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
6.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其他不符合招聘录用条件的。
三、报人和资格审查
(一)报人
1.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人。
报人地点: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310办公室
(大冶市罗金大道第二实验中学对面)
2.联系电话:0714-8720293
3.报人时间:2025年3月19日至25日(周末休息)。
4.报人需要提交材料如下:
①《报人表》1份;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A4规格纸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人者);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为A4规格纸张;原件现场审核后退还报人者);
④个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登记照4张;
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二)资格审查
由用人单位组织对报人人员提交资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无论在招聘过程的任一环节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1.笔试。笔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考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可不核减岗位,按照实际参考人数开考。面试总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仪容仪表、综合素质和能力。(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与考察
体检人选按招聘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重点对其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由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确定是否递补。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
1.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聘期一年(含试用期三个月),聘用期满后,根据聘用期间工作表现及岗位需要情况决定是否续聘。
2.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发现不符合报人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2.招聘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招录工作信息,保持联系电话畅通。
3.因自己放弃聘用、解聘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在参加此次招聘的人员中择优录取。
附件:环保警务室工作人员报人表.docx (15.1 KB)
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
2025年3月19日
原始标题: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大冶市分局公开招聘环保警务室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hbdaye.gov.cn/zfxxgk/fdgknr/qtzdgknr/rsxx1/202503/t20250319_12058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