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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泸州市纳溪区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5-03-20 18:38:52事业单位0 收藏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纳溪区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试选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纳溪区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试选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及附件1相应岗位条件,且为四川省在编在岗已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岗位人员除外,以下简称事业人员),其中,事业人员还须符合按照单位类别平行流动或顺向流动相关要求。

  报考者必须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具备拟聘岗位所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执(职)业资格及职称资格证书等。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有关证书等原件的,不予进入下一步选调环节或不予聘用,且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选调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执(职)业资格、职称资格以实际取得的有效证书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25年3月23日。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3月23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3月23日以后出生。

  4.截至2025年3月23日,试用期(含任职试用期)满,且已满所在地区和所在单位规定的最低服务期限。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称职)等次及以上(新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除外)。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报人前请先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不符合条件者请勿报考。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处于试用期内的人员;

  5.工勤技能岗位转聘岗位不满3周年的;

  6.人事档案中身份、年龄、工龄、党龄、学历、经历等存疑尚未查清的;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违反规定的人员。

  二、考试选调程序

  (一)报人和资格审查

  1.报人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人方式。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不得报考本人编制所在单位选调岗位。

  2.报人时间:2025年3月23日9:00-12:00,13:30-16:00。

  3.报人地点:泸州市纳溪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会议室(泸州市纳溪区云溪西路一段99号,区政府大院内)。

  4.报人与资格审查时所需材料:

  (1)泸州市纳溪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人表2份(附件2);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毕业证等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材料。

  (4)同意报考意见1份(须经编制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附件3)。

  (5)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资料。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本次考试选调资格。

  (二)开考比例

  所有岗位开考比例为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该考试选调岗位。报人和资格审查结束后由纳溪区人社局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上公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或取消考试选调岗位。

  (三)考试

  本次考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相关考试选调程序将在报人及资格审查结束后,在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一网公开栏目重点领域公开中的人事招考公招公选版块(http://www.naxi.gov.cn/zw/fdzdgknr/rszk)一并公布。

  三、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人后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三)为确保本次考试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选调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报考者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查实,取消其考试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公告解释权

  本公告由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咨询电话:0830-4294906

  监督电话:0830-4292585

  附件:3.同意报考意见.doc.doc (14.5 KB)

  附件:2.泸州市纳溪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人表.xls.xls (24.0 KB)

  附件:泸州市纳溪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xlsx.xlsx (17.6 KB)

  中共泸州市纳溪区委组织部泸州市纳溪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3月18日

  原始标题:关于泸州市纳溪区2025年第一次公开考试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9c581b91fc874843ba1700bcb8cc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