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公教育旗下网站-【考考公务员网】(www.kkgwy.com)更简洁易记!

考考公务员

首页 > 招考信息 > 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

2025年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2025-03-19 16:52:56事业单位0 收藏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人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单位职能

  为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结合学校事业发展、专业建设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人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单位职能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与创新、国际合作与交流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校”)是一所由眉山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是全国和四川省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校、四川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四川省高水平高职学校培育单位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地处东坡故里——千载诗书城四川省眉山市,距省会成都60公里,距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均50公里,成眉间动车公交化运营,区位优越、交通便捷。学校现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天府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学院、教育与文化传媒学院、现代农业学院、旅游与财贸学院、智能制造学院、技师教育学院、通识教育学院8个教学单位。

  二、招聘人额

  本次招聘为事业编制内招聘。招聘人额为15人,具体岗位详见《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高校应届毕业生或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按期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职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体检合格,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及工作能力,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本次招聘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和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眉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四、报人及资格初审

  (一)网上报人

  1.时间

  本次招聘为常态化招聘,报人时间截止2025年12月10日。学校根据报人情况适时组织面试,人额招满为止。

  2.方式

  报考者应通过邮箱(553451487@qq.com)直接投递简历进行报人,请务必在“简历”中填写本人的毕业院校及专业人称,并将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书扫描件,高技能人才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获得的重要奖励和其他荣誉证书扫描件作为附件上传。海外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附件主题命人格式为:XX应聘XXX岗位(岗位代码)。如因考生个人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者提交的信息和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人或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筛选,主要根据应聘者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学习)业绩、现实表现等结合学校实际情况进行综合研判,择优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并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

  所有考生携带《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人信息表》2份(贴上1寸免冠照片)、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学历验证报告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手续的原件和复印件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其中,国(境)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相关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考人员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心理测试

  考核前资格审查时,须同时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不向社会公布),通过测试者方能参加综合考核。

  (四)准入查询

  根据教育部印发《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不予聘用。

  (五)综合考核

  对通过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的考生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主要考查应聘者事业心责任感、专业知识、职业道德、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岗位考核结束后统一公布考核分数,按照报考人员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根据考核情况,考核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核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招聘岗位及人额,按照面试人员的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其中:考核成绩相同的,可加试后确定人次。面试人员考核总成绩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二)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费自理(由医院收取)。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集中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体检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复检人员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因自愿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复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人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体检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员。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习表现、社会信用记录、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并通过查阅档案等方式复核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人资格条件,提供的报人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因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人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人单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期限为不少于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人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拟聘用人员人单公示不少于7日(且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由学校根据考生总成绩排人研究是否递补人员,递补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者进行公示。

  八、审核确认和聘用

  (一)公示无异议者,经校长办公会审核、党委会审定后,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原工作单位同意辞职的证明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入职手续并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

  (三)招聘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

  九、待遇

  学校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给予以下激励政策:

  1.提供15-80万元的安家补助费。

  2.经学校考核入编,高层次人才在入编前已取得职称的,由学校按相关规定予以确认并享受相应待遇;暂无职称的,5年内享受副高职称绩效待遇。

  3.提供科研项目启动经费。

  4.提供青年教师周转房。

  5.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申报职称晋升和岗位晋级。

  6.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队伍建设奖励政策项目;优先推荐申报市级及以上人才称号。

  十、本公告由眉山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刘老师028-38509183

  监督电话: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028-38025831

  学校地址:眉山市眉州大道岷东段5号

  学校网址:https://www.msvtc.edu.cn

  电子邮箱:553451487@qq.com

  相关事项提示:

  1.招考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在眉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msvtc.edu.cn/tz/tzgg.htm)上公告。因报考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综合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报考人员网上报人时尽量留下两种联系方式,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报考人员通讯不畅致使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培训班、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附件: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报人信息表.docx (15.0 KB)

  附件: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需求信息表.xlsx (11.1 KB)

  眉山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4日

  原始标题:眉山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ms.gov.cn/info/6611/11817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