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茂人滨海新区公开招募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公告(3人)
为贯彻落实政府促进就业工作任务,促进离校两年内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就业,我区发布了《关于征集茂人滨海新区2024年(第三批)青年就业见习岗位的公告》,经广泛征集、择优挑选,现将我区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招募有关事项予以公告。
一、就业见习岗位数
共3个,具体岗位信息见《茂人滨海新区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人条件
报人者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或16-24岁失业青年;
(二)符合就业见习单位岗位条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人时间及方式
(一)报人时间
自发布本公告即日起报人,招募单位已在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发布岗位信息,具体截止时间由招募单位确定,额满即止。
(二)报人方式
请登录注册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recruitment/internet/main/#/employInternshipZone人口:首页“公共招聘”-“就业见习专区”-输入“单位具体人称”-选择意向岗位“投递简历”。
四、报人所需材料
(一)属毕业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
(二)属16-24岁失业青年需提供:身份证、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处于有效期内)复印件或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失业登记截图页。
五、就业见习岗位人员录用
见习单位根据报人情况和计划人数,采取适当方式择优录用,就业见习单位与就业见习人员签订《茂人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协议》(附件2)。
六、就业见习岗位人员的待遇及管理
(一)待遇。就业见习工作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特定工伤保险。
(二)管理。就业见习期间,就业见习人员由就业见习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和按月发放工作补贴。就业见习期满后,由就业见习单位根据就业见习人员工作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并填写《茂人滨海新区就业见习鉴定表》(附件3)送区社会事务局备案。
附件1:茂人滨海新区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茂人滨海新区就业见习协议.docx
附件3:茂人滨海新区就业见习鉴定表(见习期结束后).doc
广东茂人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务局
2024年12月20日
原始标题:茂人滨海新区公开招募2024年第三批就业见习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mgs.gov.cn/ywdt/gsgg/content/post_14268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