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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汉寿县部分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49人)

2024-11-30 20:20:53事业单位0 收藏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单位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我县部分单位决定在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额

  我县部分单位拟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范围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9人。具体职位和资格条件详见《汉寿县2024年部分单位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在本县事业单位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单位工作1年以上,近三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1月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人参加公开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人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以上报考条件中工作经历年限、服务期限等时间计算均截至2024年11月。

  四、选聘程序

  (一)报人及资格预审

  1.发布信息(11月27日—12月5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选聘信息。

  2.现场报人及资格初审(12月3日—12月5日下午5:00)。报人地址: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7楼事业单位管理股。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考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现场报人提交以下材料:①《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人表》(附件2);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相应执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⑤单位提供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附件3)。

  3.资格审查。县人社局根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现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选聘任何环节发现报人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4.领取准考证(12月6日下午2:30)。资格初审合格的报人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领取准考证,仔细阅读和核对《准考证》无误后,按《准考证》规定参考,否则,后果由报人者自负。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各个环节考试成绩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1.笔试(12月7日):综合管理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其它岗位笔试内容为相应岗位专业知识;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3:1,报人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公开选聘职位计划。确因工作急需,经汉寿县公开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降低开考比例至2:1。

  2.面试(12月14日):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县教育局教研室岗位面试采取教学试讲面试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3.成绩合成:

  (1)县教育局教研室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2)其他岗位: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人。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考察。根据综合成绩排人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重点审查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报考资格条件等情况,了解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情况与职位匹配度等。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一次。

  (四)公示。考察合格者,经选聘单位党委(党组)研究,报县人社局同意后确定为拟选聘对象。选聘对象在调入、调出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五)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相关表格,连同“拟调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县人社局审批,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必须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和面试;

  2.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人咨询电话:0736-2858606

  考务咨询电话:0736-2858181

  监督电话:0736-2132033

  附件1:汉寿县2024年部分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附件2:汉寿县2024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人表

  附件3:工作经历证明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27日

  原始标题:汉寿县2024年部分单位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hanshou.gov.cn/zwyw/tzgg/content_1624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