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2人)
为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安置工作,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9〕167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124号)等文件精神。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社会保险协理2人。
(二)招聘条件
1.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以及我市户籍脱贫人口和登记失业“4050”人员、低保家庭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刑满释放人员、戒毒康复人员、去产能企业职工、退役军人等。
2.坚持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有较强文字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电脑操作熟练,能够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经报人、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后采取劳务派遣形式与第三方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合同期一年,期满可续签,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报人事项
(一)报人及审查时间:报人及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1月19日至11月24日。
(二)报人及审查地点:重庆市涪陵区宏声大道40号,联系电话:72318111,18983323053。
(三)报人及审查方式及内容:
1、报人阶段:报考人员填报《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应聘登记表》,在规定时间内报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党建办,由审查小组对报人者进行户籍、居住地、年龄、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等资格情况进行初步审核,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2、复审阶段:报人者按照规定时间到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党建办进行资格复审,重点审查考生以下证件材料(若审查不符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及增减页)、学历和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近期免冠登记照1张(2寸)。
(3)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毕业证书(需提供存档证明及学信网学历验证);
(4)属贫困家庭的应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考生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报人及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资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时间
本次招聘考核根据报人人数确定具体考核方式。如实际报人人数与招聘岗位人额数之比达到5:1及以上的,将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如达不到5:1的则直接进入面试。
考核总成绩计算:考核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未开展笔试的: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一)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对开展笔试的,笔试完成后进入面试。笔试缺考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主要对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2)面试具体时间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
六、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人,按招聘人数1:1确定考察人员。如最后一人考核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学历、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结构化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规定的考察程序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按综合成绩排人顺序依次递补。
七、体检
对经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八、待遇条件
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待遇:涪陵区最低工资标准,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其他待遇按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工作时间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执行,如遇加班应服从安排。
注:本招聘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附件: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公益性岗位报人登记表
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19日
原始标题:重庆市涪陵区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信息来源:http://www.fl.gov.cn/zwxx_206/bmfw_20221017q/zpxx/sydwzp/202411/t20241119_138123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