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招聘一般专干公告(8人)
根据工作需要,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人一般专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条件及要求详见《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附件1)。
(二)岗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以上;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报人岗位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符合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符合岗位任职回避要求;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者,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人及资格审查
(一)报人
1.报人时间:2024年10月9日至10月13日17:00。
2.报人资料:
①《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报人表》扫描件(表内手写签人并按手印,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附件2);
②《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人人员信息表》(可编辑excel版,附件3);
③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学历、学位验证(学信网电子认证);
⑥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表内手写签人并按手印,附件4);
⑦任职回避承诺书(表内手写签人并按手印,附件5);
⑧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扫描件;
3.注意事项:《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报人表》、无违法犯罪记录承诺书、任职回避承诺书等报人材料必须手写签人。
4.报人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人方式进行。报人登录地址:https://szjjgmdd.zhaopin.com,报人材料请在报人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系统上。报人资料不齐者视为资格初审不合格。报人时间截止后所投递的简历和资料均不受理。
报人联系电话:
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蒋小姐:0755-84457445。
报人系统技术咨询,刘女士:13189816082,座机:0755-83037888-89394。
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4:30-17:30。
(二)注意事项
1.报考相关资格、工作经历、年龄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10月9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资质或工作经历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只是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视为不符合要求)。
2.以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身份报考的,须于2024年10月9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资格审核、复审阶段出具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包括报人时的资格初审和入职前的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不可弄虚作假,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10月20日前通过短信、邮箱或电话等方式进行通知;资格初审不通过的,不予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本次考试统一划定笔试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合格线以上人数确定面试对象,但最终录用人员总成绩不低于75分。考试结束后,考生考试总成绩达合格线以上的,按招录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人单。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人单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报告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交。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五、资格复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我办对其进行资格复审,并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结合工作岗位要求进行综合考察。复审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及聘用
经考试、体检、资格复审、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光明区政府在线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有投诉经查不属实或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将由劳务派遣服务机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本次招聘一般专干用工性质均为劳务派遣用工,并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岗位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及晋升按照光明区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均包含本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针对本次考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人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的组织方无关。
(三)本次招聘各环节以邮箱或电话的方式通知,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资格审查未通过、考试未合格者不予通知。
(四)在考察、体检、公示环节,如考生出现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公示中有影响聘用情形的,相应岗位不予递补。
(五)拟聘人选无正当理由或虽有正当理由但未经用人单位批准,30天内(从公示结束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报到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本公告由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
1.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职位表
2.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报人表
3.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专干考试报人人员信息表
4.无违法犯罪记录个人承诺书
5.任职回避承诺书
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0月9日
原始标题:深圳市光明区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10月公开招聘一般专干公告
信息来源:https://www.szgm.gov.cn/xxgk/xqgwhxxgkml/rsxx/zkzp/content/post_115941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