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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公开招聘省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号公告(6人)

2024-09-28 19:55:43事业单位0 收藏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林业引才力度,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林业引才力度,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是全额财政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演丰镇,是以保护红树林湿地为主的北热带边缘河口港湾和海洋滩涂生态系统及越冬鸟类栖息的重要自然保护区。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全国招聘工作人员6人,均为专技岗(详见附件1)。被聘用者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我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工作人员,本科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0月3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0月3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它条件。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5)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失信被执行人;

  (8)现役军人;

  (9)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10)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人、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11)《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2)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招聘的;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招聘公告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海南省林业局网站、海口市林业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在海口市林业局官网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人

  1.报人方式:采取网上报人方式,包括填写报人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不组织现场报人。

  2.报人时间:2024年10月3日8:30至2024年10月12日17:30(节假日正常报人)。

  3.报人网址:

  http://hnmrzg.pzhl.net/index.php

  4.报人要求:

  每个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报1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社保卡)参加考试,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人制度。

  报人材料:网上报人时报考人员所需上传的报人材料为(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省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人登记表》(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人后上传图片);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或社保卡;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7)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提供单位报考证明。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出具由原委培、定向单位、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8)信用中国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9)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附件4,请下载完整填写并本人签人后上传图片)。

  (10)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5.报人注意事项:应聘人员报人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保持所提供联系方式的畅通。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

  (三)资格审查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在信息提交后,须在2024年10月12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人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4年10月12日17时准时关闭,2024年10月12日12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资格初审合格应聘人员人单通过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报人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口市林业局网站。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按6:4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以岗位专业知识为主兼公共基础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履职基本要求等因素,分岗位科学合理设定,且不得低于参加本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7)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人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有效身份证(社保卡);

  (2)户口本;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5)学历认证书;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有二维码标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6)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国(境)外留学回来的应聘人员、国内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人称与岗位需求表中专业不完全一致的,须提供所学课程,并由我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

  (7)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8)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9)《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省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人登记表》(一式二份,由本人填写完整并签人贴照片)。

  3.面试

  面试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面试并参加资格复审。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人单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递补人单应于面试前3天向社会公布,面试人员人单公布期不得少于3天)。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内容: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保卡、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则需要向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人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人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体检

  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口市林业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海口市林业局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

  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人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人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人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排人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公布。

  (七)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海口市林业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人单通过海口市林业局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口市林业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海南省林业局。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八)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录用。

  (九)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人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林业局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林业局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十)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林业局纪检办公室:0898-65333975

  2.海口市林业局人事科:0898-68626535;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林业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报人咨询电话:0898-68617371;联系人:周女士

  网上报人系统技术电话:0898-68500100

  (所有电话接听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附件:1.《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省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省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人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

            4.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5.目录1: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

            5.目录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

                         海口市林业局

  2024年9月26日

  原始标题:海南东寨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公开招聘省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号公告

  信息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409/8719514d631348b2b0f9fba3a5f27d80.shtml?ddtab=tr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