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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六安金寨县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16人)

2024-08-16 10:33:00事业单位0 收藏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来我县干事创业,改善全县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

  为引导和鼓励优秀人才来我县干事创业,改善全县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引进;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按照发布引进公告、报人与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进行。

  三、引进计划

  本次共计引进16人高层次人才,具体引进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金寨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

  四、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具有相应的资格条件;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学习期间全脱产在校学习;

  (六)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七)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8月1日;

  (八)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见附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引进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引进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引进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有关待遇

  引进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期聘用合同,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薪酬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政策规定执行,绩效工资部分可向引进人才倾斜。

  (二)住房补贴。按其本人意愿选择享受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选择购房的,按所购商品房(不含二手房)面积给予补贴。购房面积90㎡及以下的补贴8万元,购房面积90㎡-144㎡的补贴10万元,144㎡及以上的补贴12万元。购房补贴首次补贴50%,其余分年度补贴到位。选择租房的,优先安排入住免费公租房,特殊情况需自行租房的按照租房实际费用报销,最高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5年,按年度发放。

  (三)生活补贴。每人每月发放1500元生活补贴。

  (四)子女就学。引进人才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实际情况统筹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尊重个人意愿,由教育部门在学区范围内优先安排就读;接受高中教育的,由教育部门依据考试招生等政策,安排到相应普通高中就读。非我县户籍子女就学,享受我县户籍学生同等待遇。

  (五)家属就业。引进人才的配偶、子女需要来我县就业的,由人社部门优先推荐就业岗位;原来工作单位系机关、事业单位的可按原单位性质对口安排,由组织、人社、编制部门负责协调落实,用人单位做好对接服务。

  (六)医疗保健。引进的人才,由卫健部门安排当地二级以上医院提供医疗服务和便捷医疗通道,并建立健康服务档案,5年内每年免费体检一次。

  (七)政治待遇。对我县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具有较大贡献的人才,择优推荐参选县、市“两代表一委员”人选,按规定优先给予提拔使用。引进的人才优先纳入县人才领导组成员联系范围,每年安排走访、慰问、座谈等活动,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引进人才服务期满后可享受延续政策,根据量化考核结果发放工作奖励。工作不满五年辞职的,退还住房补贴,违约行为纳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网络报人

  (一)报人网站:人事考试网(http://ahrsks.pzhl.net/index.php)。

  (二)报人时间:2024年8月24日9:00至8月29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三)有关事项

  1.按照要求填写报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底色为淡蓝色,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为20-100kb);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2.每位报人人员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考生报人后,8月29日16:00时前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查的,在8月30日16:00时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应聘同一岗位的需形成竞争,岗位引进计划数与确认报考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2.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引进计划数。被取消引进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8月31日12:00-16: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七、笔试

  笔试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进行。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包括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科目为1科,考试时限为150分钟,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等另行通知。考生须同时持有准考证和与报人时一致的本人有效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笔试成绩将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另行公布。

  八、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引进计划1:3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人员(不足1:3的,按照实有比例确定)。由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对报人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金寨县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资格审查表》(在报人网站上下载)、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中:(1)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及正在服务期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须提供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机关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2)国内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3)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4)应届毕业生需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专业测试通知书》。

  九、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以及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每位专业测试人员的专业测试时间为15分钟。

  专业测试均需设立考官组。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考官全部外聘。专业测试采取百分制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累加后平均为面试成绩。为确保应试人员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5分,达不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考生参加专业测试时,须携带《专业测试通知书》和与报人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视为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十、合成总成绩

  笔试和专业测试的总成绩按5:5比例合成,(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同一岗位出现最后一人合成总成绩同分,则按笔试合成成绩高低确定排序,如再出现同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公告另行公布)。

  根据引进岗位计划数和应聘人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引进人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人单,并进行公示。

  十一、体检考察

  体检及考察工作由金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引进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考察工作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配合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十二、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公示7天。

  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三、聘用管理

  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35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财政拨款事业编制管理。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结果,决定续聘或解聘。新聘用人员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1年试用期),服务年限内不得调离本县。

  十四、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金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组研究决定。

  (二)本次公开引进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金寨县人民政府网”“金寨先锋网”查询、查阅。

  (三)本次公开引进考试不指定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咨询和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564-7356193

  监督电话:0564-7356300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使用。

  附件:金寨县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计划表.xlsx[11.6KB]

  金寨县公开引进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4日

  原标题:金寨县2024年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zxfw.gov.cn/content/detail/66bc6c936803fa044d8b45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