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驻马店确山县县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7人)
考考公务员网2023年10月11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结合用人单位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确山县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确山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7名(详见附件岗位表)。各岗位招聘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之比不得低于1:3,否则,招聘名额按比例核减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河南省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同时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18周岁以上,26周岁以下(1997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年龄可以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3年10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8.国有确山县乐山林场、确山县人武部、确山县殡仪馆情况特殊,要求详见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公务员、确山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含试用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不得报考;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执行。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
三、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确山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网站,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由此带来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报考者于2023年10月23日8:00至10月26日17:30期间登录https://qzpta77.chinasyks.org.cn/cn_hnqueshanrs/index.html#/index,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114像素,高156像素;⑥必须能真实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查)。报名资料提交接受后,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资格审核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必须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审核。在报考者提交报名申请后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资格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报名申请被接受的人员,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特别是在报名时间最后一天提交报名申请的考生,请及时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审查及反馈意见,以防系统关闭造成报名资格审查无法通过)。
3.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23年10月24日8:00至2023年10月27日17:30期间通过原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步骤缴纳报名费(报名者须准备银行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预存足够缴费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每科缴纳30元,共计6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报名表。报考完成后,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确山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5.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2日8:00至11月4日9:00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A4纸),未按规定要求打印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6.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缴费、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因错过时间、系统关闭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全面、真实、准确、有效;考生须全面了解职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避免误报、错报。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如报考者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疑问,请拨打政策咨询电话咨询。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按规定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权委托考试机构承担。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内容:职业能力测验、申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分)+申论成绩(50分)+加分。
(2)加分政策。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的,笔试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须于2023年10月30日工作时间向确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提交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入伍证、退伍证、《确山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逾期不提供的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加分情况于笔试前在本次招聘指定网站予以公示。
(3)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可登录原报考网站查询,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公开招聘各项组织工作的,另行通知。
2、面试
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确山县人武部因岗位特殊,增加组训能力测试环节,按照笔试成绩1:3比例确定,由确山县人武部自行组织,然后按照1:2的比例推荐参加面试人员)。笔试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考生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件等(留学回国人员持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笔试准考证、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确山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在职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经面试资格确认合格者,核发面试通知单,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确认时,如出现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自动放弃等因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和确山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的面试人员平均分。否则,不得进入体检和考察。
3、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含加分)×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招聘岗位数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如笔试成绩再次出现并列的,以申论成绩为准。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或组织考察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对象。体检主要检查被检人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能否适应招聘岗位要求。参照原人事部、原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与历次修订内容,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组织工作流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3〕88号)的要求进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空缺时,依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体检结果,按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如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并写出书面申请从该岗位的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考察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并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内因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试用期间及试用期满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聘用期限为3年(含试用期),达不到期限者原则上不得调离本单位。
本方案由确山县2023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96—70101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