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呼伦贝尔满洲里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44人)
考考公务员网2022年08月03日讯: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以及《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相关要求,为满足我市事业单位发展需要,经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满洲里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方案》,制定本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满洲里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4名。具体职位详见《满洲里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详见《职位表》;
6.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本次公开招聘不限户籍;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相关政策解读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本次公开招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确定一定比例的岗位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和“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
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2022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前,“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高校毕业生”是指: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2020、2021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蒙汉兼通人员”是指:会说会写并熟练运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蒙古语言文字的人员。
“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是指:在满洲里市专门从事社区管理和公共事务服务,并由财政部门进行补助的全日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依法选举产生的社区“两委”成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非事业单位列编人员),且连续在社区工作三年以上(近三年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其中社区党组书记在应聘时,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1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该岗位仅限招聘在满洲里市服务的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且要求到报名开始日仍在岗工作。
应聘人员须同时满足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职位表》。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结构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登录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manzhouli.gov.cn/)进行报名。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2.报名时间:
(1)第一批次定向招聘岗位:2022年8月5日9:00--8月7日17:00
(2)第二批次普通岗位:2022年8月10日9:00--8月13日17:00
(3)第三批次改报:2022年8月15日9:00--12:00
3.应聘人员须用本人身份证报名,且报名与参加考试时所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相关信息,同时上传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白色背景,jpg格式,100KB以下;上传照片模糊者,审查不予通过)。应聘人员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工作经历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未就业期间须填写起止年月并写明待业。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否则招聘单位不予审查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后,应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信息表》(此表一式两份),并认真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请及时修改。
特别提醒: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5.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和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6.报名序号是应聘人员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
初审时间:
(1)第一批次定向招聘岗位:2022年8月5日9:00--8月8日12:00
(2)第二批次普通岗位:2022年8月10日9:00--8月14日17:00
(3)第三批次改报:2022年8月15日9:00--15:00
2.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审核应聘人员填写的信息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审核结果在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24小时内提出审查意见。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并由应聘人员补充和说明。在报名截止前,未完整填写个人资料或上传照片等原因导致资格无法审核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3.《职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三)报名确认
1.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2.初审通过者,须于2022年8月15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信息表》。(所有应聘人员都要及时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8月17日9:00-8月20日8:00
4.定向招聘岗位(“项目人员”、“蒙汉兼通”、“高校毕业生”、“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可将该岗位的招聘名额调整为相应的普通岗位。调整后的岗位,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取消定向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可根据专业情况改报其他普通岗位,逾期未改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5.普通岗位报名截止后,招聘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核减或取消。调整后的岗位,在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6.被取消报考普通岗位的应聘人员,有一次改报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逾期未改报职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特别提醒: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考试
考试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结构化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时间:2022年8月21日9:30--11:30。
2.公共科目笔试采用“云招聘”模式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的行政职业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公共科目笔试满分100分。
3.公共科目笔试根据岗位要求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蒙汉兼通”岗位的人员,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要求应聘人员“汉文部分”须使用汉文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一规定,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成绩+2.5分)×40%;
5.公共科目笔试结束后,应聘人员可登陆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查询考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从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的比例(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结构化面试开考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进入结构化面试资格。取消资格后空出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最多进行三次。经资格复审递补后的人员仍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
3.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其结构化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2022年8月27日9:00--8月31日17:00
资格复审地点:满洲里市建设大厦三楼人力资源公共服务大厅
5.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报名信息表》(一式二份);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打印);
④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⑤“项目人员”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服务期满证书以及当地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提供的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并加盖盟市主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⑥大学生退役士兵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退役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⑦2022年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的,可凭所在院校出具的可以如期毕业的证明参加资格审核。凡是截至到2022年9月10日尚仍未取得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或档案保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人才交流中心、就业服务机构等)开具的存放档案等证明;
⑧优秀城镇社区工作者除上述证件外还须提供满洲里市(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工作年限及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的证明(证明须为报名开始日后出具并加盖公章),其中社区党组书记还需提供满洲里市(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证明须为报名开始日后出具并加盖公章)。
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须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三)结构化面试
1.结构化面试时间:具体时间详见公告(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manzhouli.gov.cn/)
2.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采用“云招聘”模式开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等。
3.“蒙汉兼通”岗位结构化面试由蒙汉文两种试题组成,面试时“汉文题”须使用汉语回答,“蒙古文题”须使用蒙古语回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进入结构化面试环节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参加考试,没有按时参加考试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实际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同试题、同考官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蒙古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达斡尔族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2.5分)×40%+结构化面试成绩×60%。应聘人员总成绩中末位出现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和结构化面试成绩两项都相同者,通过加试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
6.应聘人员可登录满洲里市人民政府网进行成绩查询。
六、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人员。
(一)体检。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负责,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满洲里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招聘单位或者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体检的、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体检、考察等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满洲里人民政府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问题影响聘用的。
(二)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订立的聘用期达到3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条款规定执行,并记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八、纪律和监督
(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用人单位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为强化应聘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平、公正进行,建立应聘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三)在公开招聘所有环节中,应聘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若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应聘人员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辞退。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报名咨询、技术支持及监督举报电话
报名咨询电话:详见《职位表》
技术支持电话:400-838-9296
监督举报电话:0470-6262010
电话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报名网址链接:
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nmg/07hlbem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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