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绍兴诸暨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2人)
考考公务员网2022年04月18日讯:为有效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不断推进事业单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诸暨市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招聘单位、职位及具体要求详见《诸暨市2022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愿意履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义务;
3.年龄18至35周岁(1986年4月20日—2004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职位相适应的资格条件。
上述人员中,属于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面向大学生退役士兵招聘的对象为:在绍兴市应征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后参军入伍,现已退役的人员;被全日制普通高校录取或就读期间到部队服役,退役后继续学习并取得大专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
面向优秀城乡社区干部招聘的范围和对象为:诸暨市行政区域内现任社区(包括农村社区和街道改居村)党组织、居委会正职且连续任职满2年或副职连续任职满3年(含副职、正职连续任职满3年)的人员。其中现任社区党组织、居委会正职报考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20日—2004年4月20日期间出生),笔试总成绩加5分。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户籍等时间年限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4月20日。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人员;
3.诸暨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4.现役军人;
5.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回避情形的人员,不宜报考相应职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9时—4月28日17时。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0日9时—4月29日17时。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
应聘人员登录网报平台,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和上传本人近期照片,选择单位和职位进行报名。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职位。仅注册不报职位,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后,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二)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5月4日9时—5月8日17时。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在网报平台及时进行网上缴费确认(考务费100元),并查询是否完成。逾期不缴费的,视作放弃报名。
同一职位缴费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诸暨市融媒体中心的播音主持、摄影摄像、全媒体采编职位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5倍),不足规定比例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缴费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应聘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退还考务费。
(三)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2年5月25日9时—5月29日12时
已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本人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时间和科目
笔试在2022年5月29日上午进行(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9:0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两个科目考试连续进行,试题合订为一个题本,到10:00将收起《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答题卡。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客观题,《综合应用能力》为主观题,满分均为100分。
应聘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可在2022年6月中下旬通过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查询。
(五)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诸暨市融媒体中心的播音主持、摄影摄像、全媒体采编职位按1:5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须参加专业测试,再从专业测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经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取得面试资格,并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的国内高校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委培生(定向生)应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职位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专业测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六)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七)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并计算总成绩。总成绩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笔试总成绩再相等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八)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并提出政审考察意见。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体检、考察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九)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各职位拟聘用对象,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后在本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在审批机关讨论决定前放弃资格的,由招聘机关决定是否从相应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审批机关讨论后拟聘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并纳入浙江省人事考试信用体系,2年内不得报考诸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职位不再递补。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严肃处理。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二)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在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人社局子网站(http://www.zhuji.gov.cn/col/col1388855/index.html)发布,请应聘人员自行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自负。
(三)对应聘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范围等相关信息需要咨询时,请向招聘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对招聘方法、程序等政策需要咨询,或对招聘单位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招聘机关咨询(咨询时间为工作时间)。报考学历应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本次招聘所需的专业要求请参考教育部专业目录(附件2)。
咨询电话:0575-88795069(受理政策咨询)
监督电话:0575-87261082(受理纪律投诉)
(四)本次招聘全过程接受有关部门和全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对本次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公告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招聘机关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五)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六)根据浙人社发〔2014〕140号文件《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精神,应聘人员出现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涂改证件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持假证件参加考试的;让他人冒名顶替或代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与工作人员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
(七)应聘人员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八)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应聘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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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