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浮罗定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5人)
考考公务员网2021年09月1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罗定市有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技师院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18-35周岁(即1985年10月13日-2002年10月13日期间出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不受年龄限制。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现役军人;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国有单位在编人员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被辞退未满5年或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未满(不含试用期内)的新聘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1日9:00至2021年10月1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统一在“罗定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yfldsyzp2021/)。
(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把握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本公告所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系统提示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
2.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笔试前不作资格审核,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将在面试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应于2021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2日17:00期间,登录“罗定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网址:https://www.sydwzl.com/gdyfldsyzp2021/)。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截止之日(2021年10月1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须征得现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5.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有关规定,对在2018年10月13日至2021年10月13日期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和“大学生村官”可申请笔试成绩加10分。报名时已属编制管理的人员,不列入本次招聘笔试加分对象。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考生凭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报考,填写报名资料时在备注栏注明基层服务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并于2021年10月18日至10月19日到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罗定市罗城街道龙华西路)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五楼507室,联系电话:0766-3762780)由本人(可委托)现场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报名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的还需提供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逾期未办理申请加分资格确认的视为放弃加分。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根据按岗设考原则,笔试科目为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测试从事本类别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30日(星期六)上午9:00-10:30(90分钟)。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确定的地点为准。
3.其他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试注意事项、疫情防控要求详见准考证及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信息。
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考人员登录“罗定市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笔试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公布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从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学历和学位原件及复印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三)面试
1.报考罗定市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模拟播音主持。
2.报考其他岗位的,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
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执行。具体面试事项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网站通知或以其他方式另行告知。
(四)成绩
1.报考罗定市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20%+模拟播音主持成绩×30%。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
3.笔试、结构化面试、模拟主持单科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
4.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结构化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评委给分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报考罗定市融媒体中心播音主持岗位的也是按以上执行确定名次顺序)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符合条件的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考察将重点审核考察对象档案,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及聘用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考生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相关手续。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发布公告,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14天及时申领“粤康码”,每日如实进行健康申报,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报考者应持“粤康码”等健康码绿码、考前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经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参加笔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①“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②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③考试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的报考者;④考试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澳台旅居史的报考者。
十、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并将个人报考诚信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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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