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2021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简章(9月22日-24日报名)
为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及《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新增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充实到事业单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工作原则及程序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招聘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复审、面试、岗位选择、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审批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此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29个岗位,共计545人,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见《遵义市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1年及以前毕业的中专(含技校、职高、高中)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具体学历及专业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3年9月21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5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定向招聘村干部,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0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等资格条件。
9.具体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1)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即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即该学科门类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贵州省自学考试专业目录》对照国家规范设置的标准,其一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学科门类,二级学科应当对应招聘岗位表上的一级学科)。
在专业要求上,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上显示的专业与学历必须和《岗位表》上要求的专业与学历一致(仅是学位证书上专业与《岗位表》专业一致视为专业不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
(http://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1711/t20171118_63497835.html)。
(2)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本县(市、区)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及生源地或兵源地为遵义市的应征入伍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服务满3年以上,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已退出现役,其余三类人员须服务满2年(含正在指定地点服务和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的人员),时间均截止2021年9月22日。
(3)定向村干部岗位,限本县(市、区)任职年限满一届及以上的村(农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以及县级以上选派的驻村干部报考。
(4)定向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岗位,限2021年9月22日及以前取得本县(市、区)户籍或原为本县(市、区)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的大中专院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
(5)定向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岗位,限2021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9、2020届尚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过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其他符合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条件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非统招的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不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即使是当年毕业的,也不属于应届高校毕业生。
(6)定向招聘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岗位,限由同时符合“遵义市接收安置的历年已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9月25日及以后出生)、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人员报考;
(7)《招聘简章》中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证明,须在现场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关资格(岗位条件中明确放宽的除外),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证明原件(2021届毕业生毕业证可放宽至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和聘用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被贵州省内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招录的尚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新招聘仍在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人员。
3.截至2021年9月22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已签约的或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截至2021年9月22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1届毕业生或军队服现役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8.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务处分的。
9.不能按规定提供岗位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其它资格条件资料等原件的,或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和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四、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
(二)资格初审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
(三)网上交费时间: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
(五)笔试时间:2021年10月24日9:30~12:00,若因疫情防控要求等不可抗力需调整笔试考试时间,则另行通知。
五、报名、网上资格初审及咨询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考人员须在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4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报名操作步骤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并在网上签署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和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提交报名申请”进行报名确认。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自负。《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经历人员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否则视为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特别提示:报名应聘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2.报名注意事项
一是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岗位表》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报名表》、相关承诺书等内容,仔细对照各项要求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并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个人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不能报考,否则责任自负。在报考过程中,报考人员没有完全对照个人毕业证书记载专业进行填写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视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情况随时取消资格。
二是报考人员如因学历、专业、年龄及其它应备条件等不符合《招聘简章》资格条件,或者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国有企业正式人员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在招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聘用审批备案等各环节审查(复审)时发现均直接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或聘用资格;《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所有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三是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有关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一旦报名,须遵守《招聘简章》各项规定,并确保在整个招聘环节(报名至聘用审批备案)随时保持通信畅通,如因电话停机或长时间关机等原因导致无法联系,视为自动放弃。
四是报考人员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
五是报考人员在填完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后,必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进行报名确认,提交报名申请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前不进行“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提交报名申请后,进入待审状态,此时报考信息将不可再修改。
六是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修改报名信息或重传照片后须再次 “提交报名申请” 进行报名确认操作。修改报名信息后未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或未对照不通过原因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就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的,即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二)网上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下,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人员根据其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在报考人员进行提交报名申请后24小时内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确认报考人员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招聘单位对经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予以确认;对符合网上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对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提示报考人员重新上传照片。在资格初审环节中,因报考人员报名时所填写的信息不真实或填报的信息与自己所报考岗位的学历、专业或其他资格条件要求不符合而通过资格初审报名参加了笔试后进入下一环节的,视为报考人员无视《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该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作无效处理。查实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向应聘人员做好解释工作。
2.资格初审时间为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5日17:00。报考人员请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pta.guizhou.gov.cn或219.151.4.99或219.151.4.100),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对审核结果有疑问的,请直接向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咨询(联系电话见附件1)。
3.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1年9月24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1年9月24日17:00至9月25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三)网上交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1年9月22日9:00至9月26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黔价费〔2010〕55号文件规定)。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交费成功的人员,须打印《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城乡低保对象和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可免收考试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须先在网上缴纳考试费,并于2021年9月22日9:00—2021年9月26日12:00期间,农村建档立卡人口凭《贫困户登记卡》或家庭所在地乡(镇)级党政机关出具的贫困证明;城乡低保对象凭县级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资助机构出具的证明,由考生向报考岗位所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招聘单位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发送到各县人社部门或市直招聘单位的指定邮箱,咨询邮箱联系电话见附件1、2),审核通过后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考试前将考试费退回给考生。
网上交费时间截止后,如出现某个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县级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所有工作人员的岗位除外),则对该岗位招聘人数按比例予以调减或取消,并将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unyi.gov.cn/)向社会公布。岗位招考计划调减的,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报考人员本人申请,经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同意后,可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的时间为9月28日前。
(四)问题咨询
在报名过程中,报考人员因报考条件、资格审查、工作环境、工资福利等问题需了解可联系报考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咨询可联系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电话见附件2);报考人员因报名系统、相片处理、表证打印等问题咨询可直接联系遵义市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见附件2)。
六、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已经交费的人员,应于2021年10月18日9:00至10月21日17:00期间进入“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通过“贵州省2021年下半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不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为防止网络出现异常问题,建议考生打印准考证不要选择在规定时间的最后一天进行,并应打印多份备用)
(二)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
(四)笔试形式:本次招聘笔试参加贵州省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采用闭卷考试,满分为150分。考生必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五)笔试成绩查询:预计11月下旬。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unyi.gov.cn/)公布笔试成绩具体查询时间和方式,同时也请关注“遵义人社”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信息。
(六)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笔试成绩查询结束后,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确定“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达不到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七)其他事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未参加笔试或未取得笔试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查询工作安排,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确认后发布相关信息。
(一)资格复审方式
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资格复审工作人员按照《招聘简章》和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查,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
(二)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在达到笔试环节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同一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其名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
经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在规定时间内因电话关机、停机、无人接听等原因无法联系其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复审,递补最多进行两轮。
资格复审结束后,考生主动放弃后续环节资格的,不再进行递补。无考生通过资格复审的,该岗位取消。取消的情况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
(三)资格复审提交资料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名单及具体需要提供的资料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的为准。通常为:
1.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打印件一份。
2.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资格条件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或学校证明参加复审,并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3.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与《报名表》同底的一寸彩色证件照片3张。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国有企业正式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 资格复审时已成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不提供证明或以无业人员身份报考的视为提供虚假信息,查实后取消资格。
6.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一般还须提供以下材料:
(1)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的,提供服务证书或县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服务项目、服务单位、起止时间、服务年限等情况);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应征入伍通知、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县级人武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入伍时间、入伍地点、服役部队、退役时间等内容)。
(2)定向招聘村干部岗位的,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县级组织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关于任职情况的证明材料原件(证明材料需载明任职单位、所任职务、是否满一届等情况)。属于农村社区的,需要县级民政部门单独出具证明材料。
(3)定向本县(市、区)户籍或生源的,提供《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报考有中共党员要求的岗位,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7.放宽年龄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具有岗位对应的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报考面向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招聘岗位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由市县两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审核通过的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及复审贯穿于招聘工作始终,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其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和成绩计算
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为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对象,其名单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
(一)面试(专业技能测试)
严格按照《遵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开展面试工作,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研究确定,并将信息在相关网站上公布。
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未参加面试(专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考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最后1名或2名考生(县级卫生事业单位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乡镇事业单位招聘所有工作人员的岗位仅为1:1或低于1:1的),报考县及县以下单位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所在考场实际面试考生平均分的90%及以上,报考市直单位岗位考生面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二)总成绩和名次
笔试、面试结束后,按相应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1.5×60%+面试成绩×40%。
笔试、面试和总成绩计算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取得面试有效成绩的考生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名次排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重新组织面试,以新面试成绩高者名次排前。根据招考计划数,按照总名次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考生人选。
九、岗位选择
报考合并招聘的乡(镇、街)事业单位、派出机构等岗位的,按总成绩名次从高到低等额确定岗位选择对象,并按名次顺序依次选择具体岗位。
岗位选择工作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考生放弃选择岗位的,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直接指定聘用单位和岗位;考生选择岗位后放弃的,不再重新组织选岗。
十、体检
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名次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体检必须在县及县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行业有规定的还需符合行业有关规定。
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考察
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突出对意识形态等方面内容的考察。在考察中,经审定存在《招聘简章》中“不得报考条件”所列情况之一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二、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相关信息发布网站(各单位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网站等可咨询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聘用审批备案
对拟聘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审批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备案。相关审批手续完成以后招聘单位要及时通知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完善聘用合同。未按时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四、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考生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聘简章》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电话见附件2。
十五、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期间,笔试成绩查询请关注“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的通知,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有关时间、地点等各招聘环节的通知事项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各单位联系方式及信息发布网站等可咨询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2)。请报考者注意与招聘单位保持联系,并密切关注相关网站信息,因本人未及时查看或认真阅读公布事宜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生一经提交报名,视为已知悉并认同本《招聘简章》全部内容。考生联系电话要保持畅通,以便特殊情况下联系。
(三)《岗位表》(见附件1)中“岗位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注明“实行人员控制数管理”的按照相关规定管理,相关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
十六、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要密切关注“贵州疾控”微信公众号、“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站等发布的有关疫情防控的内容,并按省、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做好防控措施,参加各环节考试。
十七、本《招聘简章》及未尽事宜由各招聘单位和相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