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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天津市西青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38人)

2021-04-01 18:02:58事业单位73 收藏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1年04月01日讯: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

  考考公务员网2021年04月01日讯:为满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及《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西青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数量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7月底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本市退役士兵及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指2021年毕业且未落实工作的人员(含毕业2年内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其中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本市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招聘数量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8人。

  (三)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4月12日至2003年4月12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港、澳、台及国外院校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及《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受过党(团)纪、政纪、校(院)纪、军纪处分且在在

  处分期内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5)现役军人;

  (6)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的;

  (8)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查询

  各单位具体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西青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报考人员从2021年3月31日开始,可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西青信息港(www.xq.net.cn)、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www.tjxqjy.com)查询。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计划表。

  三、报名与缴费的方式、时间及相关事项

  本次考试报名与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报名与缴费网址: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6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4月12日9:00至4月18日17: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招聘全过程将严格审查,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报考单位在48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注意查看审查结果,通过报名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并缴费后,不能退费,请慎重报名。

  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由招聘单位相应调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岗位的实际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人数)不足3人的,由招聘单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报考上述岗位并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1年4月20日9:00至16:00。

  考试费用:报名时需缴纳笔试费用90元,进入面试的需缴纳面试费用45元。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须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凭本人身份证、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与报考单位联系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四、考试科目与时间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包括《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综合知识(财会类)》、《综合知识(计算机类)》、《医学综合知识》(相关内容和相关要求详见《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试卷满分各为100分。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1年5月7日9:00至5月9日9:00。

  笔试时间:2021年5月9日。具体安排为:

  9:00~11:00《职业能力测验》

  14:00~16:00《综合知识(文字综合类)》、《综合知识(财会类)》、《综合知识(计算机类)》、《医学综合知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资料】2021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防疫相关材料(详见《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报考教育系统卫生岗位的考生只需参加《医学综合知识》科目考试,其他岗位的考生参加《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科目考试。

  2021年5月19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进入面试的考生需持报考岗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合格考生请随时关注报考网站面试通知并保持报名表中预留手机号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材料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考试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教育系统卫生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其他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2(即换算成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

  笔、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址查询考试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体检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名单。

  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的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察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对拟聘用人员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信息港、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用人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基本情况。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与备案

  公示期满后,没有影响聘用问题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西青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八、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按相关文件规定,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九、特别说明

  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考生随时关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北方人才网、西青信息港、天津市西青区教育信息网发布的公告及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考试过程中有关防疫工作安排。

  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要信息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如遇突发状况,本次公开招聘各程序时间、方式将另行通知,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政策咨询电话:见《西青区2021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网站咨询电话:022-28013603

  监督电话:022-27925024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1:2021年西青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m.xls

  2.《医学综合知识考试大纲》

  3.《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