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廊坊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29人)
考考公务员网2020年10月30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经研究决定,我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我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29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条件、咨询电话详见《廊坊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
应聘人员可通过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关于教师资格证的要求:为应对疫情影响,对于应届或择业期内的毕业生,教师资格实施“先上岗、再考证”的阶段性措施,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择业期内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解除聘用合同;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按《廊坊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确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时间、择业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0年10月30日。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2020年10月30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全日制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须仔细阅读《廊坊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和体检各环节均需提供《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及相关健康码证明。
四、报名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址:廊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f.gov.cn)中的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
报名时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7:00。
审核时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18:00。
缴费时间:11月2日9:00至11月6日23:59。
开考比例: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1.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见附件2)《廊坊市2020年市直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见附件4),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审慎选择报考职位,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职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报名时间截止后仍未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改报其他职位。
3.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4.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二)打印《笔试准考证》
缴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11月19日至20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3),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笔试准考证》载明笔试的科目、时间、地点和参加考试有关要求。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打印的《笔试准考证》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方能进入考场。
考生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隐瞒、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填报《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
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先行报名缴费→提交审核材料→审核通过→退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12月30日前发送至电子邮箱:lfsydwgkzp@126.com,并致电2395085。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考试结束后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五、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报考综合类岗位的考生参加综合类科目笔试,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教育类岗位的考生参加教育类科目笔试,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报考医学类岗位的考生参加医学类科目笔试,包括《医学专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医学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资料】2020年事业单位考试笔试复习资料[职业能力测验]
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为以上两科考试成绩之和,满分为2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笔试时间地点
11月21日上午8:00-12:00。
具体安排为:
8:00—9:30《职业能力测验》
或《教育专业能力测验》
或《医学专业能力测验》
10:00-12:00《公共基础知识》
应聘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和法定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其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及资格复审地点查询。笔试的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及资格复审地点可于11月26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询,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进入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比例内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笔试有作弊、一科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11月30日-12月2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须出具的证件和材料是: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
(2)毕业证;
(3)学位证;
(4)列入国家和省“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和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人员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
(5)岗位条件要求教师资格证的,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其它证明材料无效;
(6)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7)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通知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于12月17日-18日登录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自行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及有关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为12月19日-20日。
4.面试评委组成: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5.面试方法:
(1)教育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每人不超过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的能力,考生提前15分钟备考。
(2)综合类、医学类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面试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试地点张贴,每半天公布一次。
6.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职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参加面试。
面试有关要求: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每半天进行一场。个别招聘人数较多无法分在同组、同场的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的排名顺序,采取蛇型分组法合理分组、分配招聘名额。考生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参加面试。每场面试前,每组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和备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满分100分,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三)计算总成绩及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综合考试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
确定进入考察考生名单: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分职位按不高于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名单。比例内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符合报名条件、参加省级以上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村医”等基层志愿服务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的报考人员优先进入考察;若再相同,按笔试成绩高者进入考察。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考察
12月23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考生综合考试成绩及进入考察考生名单。
考察时间为2020年12月28日-2021年1月6日。
市人社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2021年1月8日,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2021年1月11日市人社局负责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情况在廊坊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人社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可以分岗位按综合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醒: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证件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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