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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市睢宁县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8人)

2020-09-17 19:37:30事业单位134 收藏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2020年09月1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考考公务员网2020年09月17日讯: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县事业单位人员结构,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搭建招聘平台,提供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0月1日至2002年9月31日之间出生)。

  (六)具备《2020年睢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由各招聘主管部门按《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并审核;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31日;

  (七)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0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8年和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八)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九)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0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3.2020年11月31日前,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报名办法

  (一)招聘公告、岗位发布网址

  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jsxzhrss.gov.cn)

  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

  招聘岗位详见《2020年睢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报名网址:睢宁县招聘平台(http://zp.cnsn.gov.cn/)

  1.报名信息和照片上传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9月27日16:00

  2.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9月28日16:00

  3.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9月30日15:00

  4.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9月30日17:00

  5.缴费确认时间:2020年9月18日9:00—10月10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和照片,报名24小时内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核,两项审核都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用的视为报名无效。缴费方式:应聘人员使用开通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报名笔试费用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先缴费确认,若没有违反考试纪律,在参加考试后,凭相关单位出具的证明办理减免报名笔试费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2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特别提醒:应聘人员务必诚信报名,参加报名即视为认可本次招聘公告确定的报名办法和招聘程序等规定,个人信息应针对岗位资格条件,真实、准确、有效的填写。除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外,其他按应届毕业生报名的应聘人员,请认真对照报名岗位资格条件,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相应审核材料。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资格条件,如对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介表。如不符合资格条件仍然坚持报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国家、省另有规定,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应聘人员凭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未进行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以在报名期限内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指导,可根据实际需要同时具体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负责解释。对应聘人员网上作出资格初审不合格决定时,应告知应聘人员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3.各岗位的开考比例详见招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紧缺、急需岗位,经市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通知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在2020年10月11日9:00—12:00登陆原报名网站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其他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放弃报考其他岗位,将退还报名笔试费用。

  4.为减轻特困应聘人员负担,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享受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可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报名笔试费用减免手续。办理地点:睢宁县人力资源市场南楼207(宁海学校西)。

  5.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内,登录睢宁县招聘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由睢宁县人社局负责统一实施。

  1.笔试内容

  各岗位笔试科目名称均为《综合知识和能力素质》,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地点:2020年10月17日。考试考点设在睢宁。

  3.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笔试。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即刻申领),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考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确定各类岗位的最低合格分数线。

  笔试成绩将以百分制形式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公布。

  (二)资格复审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从应聘该岗位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在不超过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

  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工作。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选,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复审,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应按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应聘人员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如实填写“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信息采集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上公布。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经考场监督员审核后,当场书面告知应聘人员。面试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50%;面试没有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面试总分的60%。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公布应聘人员总成绩。

  四、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并列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城乡社区工作者,优先。其他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笔试成绩仍并列者,进行加试,加试方式、时间另行通知,下同。

  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填报联系方式的通畅,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行业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参照我省公务员录用体检要求,属于当场或者当日复查的体检项目须当场或者当日提出申请,其他项目可以在收到体检结果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一次。体检组织单位对申请复查人员组织复查,体检结果以复查结论为准。

  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当告知应聘人员拟作出的决定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应聘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对应聘人员作出考察体检不合格处理决定的,应当制作考察体检不合格决定书,依法送达应聘人员。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应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出现缺额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招聘单位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均合格的人员中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中国睢宁门户网站(http://www.cnsn.gov.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和联系方式,由具体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查实。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笔试、面试均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办理聘用手续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备案及相关手续。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严格按照聘用合同进行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任职定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负责处理。

  七、考试聘用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把事业人员“进口”关。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考察体检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二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处理。

  八、其他事项

  招聘工作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管理权限负责对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指导监督。

  招聘工作进度请应聘人员及时上网查询,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延误的,应聘人员自主承担相关责任。

  政策咨询及联系电话: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主管部门联系电话 

(区号0516)

睢宁县农业农村局

80378919

睢宁县水务局

80375711

睢宁县交通运输局

80386512

  监督举报电话: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6)88307812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516)67031961

  睢宁县招聘平台技术咨询电话:

  0516-80386228(受理涉及网报系统使用、照片处理、密码遗失等技术保障问题)

  咨询举报时间:

  招聘期间工作日9:00-12:00;15:00-17:30

  监督举报邮箱:xyq103594@163.com

  睢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6日

  附件:1.2020年睢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江苏省202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