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批招聘考试公告(32人)
考考公务员网2020年08月28日讯: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学历、专业等结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规定,广州市增城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对象
公开招聘岗位30个,共招聘32人。详见《2020年广州市增城区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岗位表》(附件1)。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要求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港澳毕业生符合《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试行)》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二、资格条件
(一)准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技术资格等。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的;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的;
4.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被有关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5.近两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等环节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6.拟报考的岗位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明确的各类回避关系情形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他情形的。
上述所列处分的期限计算截止2020年9月13日。
(三)岗位资格条件
1.各招聘岗位的专业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附件2)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招聘岗位的条件为“企业管理(A120202)限财务管理方向报考”,则专业目录中“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内的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均不可报考;除专业参考目录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或所学专业为参考目录所列专业名称中包含的旧专业部分,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一并提交用于报考的毕业证书、报考专业所对应的毕业院校盖章的课程成绩单原件,由招聘单位按相近专业进行认定,如:招聘岗位要求为英语口译(A050213),但报考人员的专业为英汉口译,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范围的;或招聘岗位要求为环境设计(B050803),但报考人员的专业为旧专业名称艺术设计的,类似情况均须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材料予以认定。
2.大学本科以下学历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相关年龄要求的计算截止2020年9月13日(以年龄限35周岁及以下为例,即要求报考人员须于1984年9月13日以后出生,其他的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2020年9月13日。
4.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于2020年9月1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并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国家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按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以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招聘相关信息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c.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留意查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9月16日(上午8:30至12点,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增城区社区教育学院(原增城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地址为增城区荔城街侨中路3号)。现场报名,逾期不接受报名。
3.报名要求:参照《广东省202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学科对应具体专业目录)》,依据本次公开招聘岗位表和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前请自行下载填写《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用A4纸双面打印并亲笔签名。同时填写《个人信息采集表》(附件4)并将该电子表格发至招聘单位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报考岗位代码。《个人信息采集表》将用于制作准考证等,务必认真填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报名时提交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上姓名+岗位代码)、以及相关报名资料(详见附件5)。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可报名;
(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确保在资格复核环节时能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不能提供的,可取消考试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领取准考证情况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发布公告。报名人员根据准考证规定的考试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验。
为确保招聘的竞争性和公正性,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如部分岗位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将调减招聘职数或取消招聘岗位。
3.笔试成绩。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三)资格复核
1.资格复核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相关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
2.参加资格复核的人员须凭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核,无法提供相应材料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3.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须与《增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提交的材料如有弄虚作假或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4.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不按要求的时间参加资格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5.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参加,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内容:结构化面试。主要是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以60分为合格分数线,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面试评委小组在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并交由工作人员向报考人员本人宣布面试成绩和送达面试成绩通知单。
4.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体检人选;如出现综合成绩及笔试成绩均相同,且影响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情形的,由招聘单位对综合成绩及笔试成绩相同且综合成绩排名在岗位拟聘人数范围内的人员增加一次面试,并按此次面试成绩的高低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各拟聘岗位合格的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以各岗位拟聘人数与面试人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安排另行通知,体检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察。
(六)考察
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递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可在同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人选。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决定。
(一)体检不合格的。
(二)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
(三)考察不合格的。
(四)考察人选放弃考察的。
(五)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按招聘单位公布的岗位情况任职定级,并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同时实行试用期,工作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试用期为半年,工作年限未满1年的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问题说明
(一)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应持“健康码”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现场报名考试;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及考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报考人员需提供现场报名考试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报考人员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参加报名考试;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报名考试。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本公告,符合报考条件,并具有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方可选择相应岗位报考,所提交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不一致的,不得参加考试。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需及时到公安部门申请领取临时身份证,凭准考证及临时身份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其它证件不能代替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本公告涉及的“以上或以下”均包含本数。
(五)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六)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报考人员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的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时间段内联系咨询相关事项,其中:
1.涉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疑问的,可咨询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2.涉及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咨询人事综合管理部门:020-82720060。
3.对此次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行为的,可向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电话(020-82752102)反映
本公告由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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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