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衢州江山市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95人)
考考公务员网2020年07月17日讯: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素质,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江山市计划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5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一)“应届毕业生”:指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和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视同对待。
(二)“985工程”、“211工程”、“一流大学建设”高校(不含二级学院)及“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不受户籍限制。
(三)户籍要求为“江山市”户籍的,面向江山市生源和常住户口的人员招聘;户籍要求为“衢州市”户籍的,面向衢州市生源和常住户口的人员招聘;户籍要求为“浙江省”户籍的,面向浙江省生源和常住户口的人员招聘。
户籍以2020年7月29日前所在地为准,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
(四)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招聘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江山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
(2)参加江山市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3)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到江山市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且累计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在岗大学生志愿者,或离开服务岗位未满5年的人员。
(五)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招聘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现任江山市属社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在社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专职社区工作者”,不包括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的任职时间。除大学生“村官”身份的“专职社区工作者”。
(六)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招聘的,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现任江山市各村党组织、村委会(简称“两委”)正职连续任职时间满2年以上,或现任村“两委”委员以上职务连续任职时间满3年以上的人员,不包括担任大学生村官期间的任职时间。除大学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三)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89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可为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年龄35周岁以下为1984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年龄可为40周岁以下(1979年7月29日至2002年7月29日期间出生)。
报考面向“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和面向“优秀村干部”岗位的,村(社区)正职年龄可为40周岁以下,学历可为高中及以上。
(四)部分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各类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生产一线、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累计的工作时间,大学生“村官”项目服务人员服务基层时间计入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
(五)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六)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第二专业(辅修专业)报名的,其第二专业(辅修专业)须取得教育部学历认定,报名时须提供相应的证明。各高校自定义的“双学位”中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能作为所学专业填报。
(七)现役军人、现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得报考,现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0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八)专职社区工作者(村干部)在任专职社区工作者(村“两委”)及以上职务期间受过处分或在任上述职务期间对本社区(村)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有责任的,不能报考面向优秀村(社区)干部招聘的岗位。
(九)在编在职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符合最低服务年限等相关规定,并出具本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材料。
现江山市在编在职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1、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2、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拔任用限制期的;3、新聘用未满2年的;4、在现单位工作未满2年的〔不含乡镇(街道)〕;5、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6、在乡镇(街道)工作未满5年,报考非乡镇(街道)岗位的。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服务期、任职期等的计算统一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29日。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分为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技)能测试(特定岗位)、面试、体检、考核、聘用等程序。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录用的方式进行。本次招聘所有公告、公示都发布在江山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jiangshan.gov.cn/col/col1224395/index.html)。
(一)报名
1.注册及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位报名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27日8:30-7月29日17:00。
报名网址:http://qssy.zjks.com。应聘人员登陆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或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报名。
2.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7月27日8:30-7月29日18:00。
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0年7月27日8:30-7月29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考生需将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盖章后的《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2)送至江山市委组织部组织科审核盖章、《从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送至江山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科审核盖章。审核盖章后的推荐表需在7月28日12:00前交至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未经审核同意的,不得报考。
网上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与资格初审同步进行,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请考生务必慎重对待,如实填报,尽量提前报名。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27日8:30-8月2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办理网上缴费。
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即考试费用100元。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按1:3比例开考,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核减(取消)相应招聘计划,并通过本次招聘指定网站进行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0年8月15日8:30-8月22日17:00。
已完成缴费人员可登录网络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明确的要求参加考试。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
报考江山传媒集团新媒体编辑、夜班编辑、记者岗位,江山市国防动员事务管理中心政工干事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基础知识》和《新闻写作》两门;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科目是《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门。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总成绩100分,笔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或(体)技能测试。江山婺剧研究院演奏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另行通知。
对现任村“两委”正职、“专职社区工作者”正职报考面向优秀村干部、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加10分。
(三)技能测试
报考江山传媒集团新媒体编辑、记者、摄像岗位,江山市青少年宫教师岗位,江山婺剧研究院演奏员岗位的将进行技能测试。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5比例确定技能测试对象,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技能测试(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技能测试。若技能测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江山传媒集团新媒体编辑岗位的技能测试分为短视频拍摄制作和新闻写作,两者结合制作一条主题突出的微信推文,总分100分,其中短视频拍摄制作60分,新闻写作40分,合格分为60分;记者岗位的技能测试为实地采访写作,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摄像岗位的技能测试分为实景拍摄和新闻写作,总分150分,其中实景拍摄100分,新闻写作50分,合格分为9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江山市青少年宫教师岗位技能测试为美术创作,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
江山婺剧研究院演奏员岗位的技能测试为专业表演,总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不进行统一面试,技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
技能测试工作在组织人事部门参与下,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技能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报考江山传媒新媒体编辑、记者、摄像岗位,江山市青少年宫教师岗位的,在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和技能测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若最后一名出现笔试和技能测试总分并列现象,则同分人员全部列入面试)。
若面试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或技能测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技能测试或面试。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入围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总成绩同分的,以《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报考江山传媒集团新媒体编辑、记者、摄像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测试总成绩)÷(笔试总分+测试总分)×100+面试成绩÷2;报考江山市青少年宫教师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0.3+测试总成绩×0.4+面试成绩×0.3;报考江山婺剧研究院演奏员岗位的,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0.2+测试总成绩×0.8。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5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1: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和测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和测试总成绩同分的,以测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
若体检阶段出现空缺,不予递补。
体检工作参照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和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岗位有特殊要求,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七)考核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实际招聘岗位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比例确定考核对象。
进入考核人员现为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管理人员)的,须在公示考核人员名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考核的书面证明,证明提交给招聘单位,并由招聘单位报送江山市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审核,符合条件者进行考核,逾期未提交证明的,视作放弃考核聘用资格。
考核工作参照《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及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要求执行。
考核阶段出现空缺,可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八)聘用
考核结束后,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因公示期间有异议并查实被取消聘用资格或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致使聘用人员达不到实际招聘数的,在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上报审批之后,因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拟聘用人员收到拟聘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的。有上述情形的,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各类招考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考试无关。
(二)在资格复审中,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名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提供纸质材料。
(三)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四)因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在参与公开招聘时要注意所学专业是否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注意了解招聘岗位是否有相应等级的岗位空缺,避免出现招聘成功后不能聘用或高职低聘情况。
(五)报考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涉及违法违纪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监察、驾驶员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八)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在本市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其中:新聘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街道)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九)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其它报考所须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的,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70-4695355,0570-4024720。
附件2: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附件3:从优秀专职社区工作者中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doc
中共江山市委组织部
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