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黄冈黄州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公告(168人)
考考公务员网2019年11月25日讯:为深入实施“我选湖北·梦圆黄冈”计划,满足区直事业单位多元化用人需求,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和《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针对性时效性的通知》(鄂人社函﹝2018﹞76号)要求,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下称“区委组织部”)、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区人社局”)拟组织部分区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黄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总书记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考试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发布公告
《黄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在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hg.gov.cn/)、黄冈市人事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grsks.gov.cn)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uangzhou.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报名安排
(一)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各个环节,包括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初审及查询、缴费和打印准考证均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试报名入口进行。
(二)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7日9∶00至12月3日17∶30。
2.资格审查、打印报名表时间。2019年11月27日9∶00至12月4日17∶30。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可同步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期间,未通过招聘单位审核的,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打印报名表(建议打印3份备用)。
3、缴费时间。2019年11月27日9∶00至12月5日17∶30,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网上缴费(温馨提示:扫码后需及时缴费,不缴费勿扫码)。
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通过网上缴纳考试费用100元。报考人员在缴费期间,未按期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先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报名并缴费。通过缴费的农村特困大学生,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并盖章);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须持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笔试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笔试结束后一周内到区人社局办理退费手续。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12月11日9:00至12月14日8:30。参加笔试人员应于上述时间内,登录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考试报名入口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建议打印3份备用)。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缴费确认、准考证打印咨询电话:0713-8111956。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核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大小30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对“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简称“三项目”人员)实行政策倾斜。截止2019年7月31日,“三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服务期不得低于2年)且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成绩上增加5分。“三项目”人员中已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人员加分政策优惠。
请“三项目”人员在2019年12月14日前向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地址:黄冈市黄州区西湖三路18号,区人社局412室,联系电话:0713-8111956)提供经各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黄州区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三项目人员”情况审核表》(见附件3)、服务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含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并贯穿于招聘全过程。
1.关于报考相关截止时间。各岗位年龄条件见《岗位表》,年龄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即:2019年11月22日(如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88年11月22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工作经历时间截止为2019年11月22日;毕业证取得时间截止为2019年7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各岗位所需专业详见《岗位表》。专业名称参考教育部2015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及2016年增补专业、2012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进行拟定,并按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进行逐一明确。允许报考的相近专业逐一列出,避免出现专业交叉不清、难以界定的现象。对部分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和二级学科名称相同易混淆的专业,采取备注代码的形式予以明确,避免歧义。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以报考。
3.关于工作经历。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考生,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五、考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类别。根据公开招聘行业特点和用人单位意见,按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医疗卫生类(E类)分类设考。
考生缺考任意一门笔试科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科目及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12月14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见笔试准考证)
(2)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
(3)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招聘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确需要保留岗位的,须经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区直属事业单位直接申请)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对被取消的岗位已报名缴费的考生将通过原缴费渠道全额退费。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具体查询方式见相关公告。
(二)面试
1.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及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说课、答辩及才艺展示等形式进行。
2.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原则上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入围人员达不到规定入围比例的,按上述笔试开考比例的办法处理。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3.面试资格复审。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按《岗位表》“报考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业资格证、职称证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供岗位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证明等);
(4)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考的,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证明;
(5)《黄州区直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
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完成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需要递补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面试资格,应向招聘单位出具书面声明或将声明通过传真、扫描等方式发送至招聘单位。未出具书面声明而单位确实无法联系考生本人的,应由招聘单位2名以上工作人员确认并记录在案证实。出现的面试人选缺额,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4、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黄州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和经批准保留的岗位,实行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面试分数达到75分以上的(含75分),方能进入体检、考察阶段。对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三)重要提示。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六、成绩权重
(一)综合成绩的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50%和50%计入考生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卷面满分均为15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原则上不低于每人10分钟。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其中:笔试总成绩=(《综合应用能力》+《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2/3)×50%;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项目”人员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应用能力》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2×(2/3)+5分]×50%=笔试总成绩。
(二)综合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
七、体检、考察
按考生综合成绩,依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招聘单位报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可以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3.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5.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二)考察
1.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
2.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考生参加国家法定考试的诚信记录、银行个人征信记录、法院被执行人信息记录等各类诚信信息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3.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考核、体检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社局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排名、考察、体检、公示结果等报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经报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各单位为新招聘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其中: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分片区统一报名考试,按片区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岗聘用。其中,黄州区幼儿园、禹王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路口镇中心幼儿园、堵城镇中心幼儿园为第一片区;赤壁实验幼儿园、东湖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陈策楼镇程德岗幼儿园、南湖街道办事处中心幼儿园为第二片区。聘用后,将择优选聘部分执行园长。
十、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负责解释。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具体联系方式见附件1)。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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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州区委组织部黄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