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平顶山卫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36人)
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报经平顶山市人社局批复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6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符合拟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国家计划内统招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见附件1。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为人民服务、无私奉献的精神;
2、身体健康,作风正派、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事业单位工作,能吃苦耐劳,有敬业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35周岁以下即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卫东区大学生村干部没有年龄限制);
5、符合拟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及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6、能胜任所报职位的工作任务,服从组织安排;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曾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国家助学贷款违约等不良信用记录的;
5、聘用后形成回避关系的;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pds.lss.gov.cn/)、平顶山公共就业人才网站(http://www.pdsjob.cn/#/ww/index)、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公开发布。发布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至2019年10月12日。
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weidong.gov.cn/)为本次招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该网站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通过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以及弄虚作假,在面试资格确认时将取消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019年10月17日9:00至2019年10月21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卫东区人民政府网站,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①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②电子版;③格式JPG;④文件大小100KB以下;⑤照片大小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⑥必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否则将无法通过审核)。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将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务必妥善保管。
2、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于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2日内对报考人员的报名申请和照片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报考人员于 2019年10月18日至 10月22日期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2019年10月21日17:00之前,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19年10月21日17:00之后,未进行报考申请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在 2019年10月21日17:00之前,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
确认通过资格初审后需用A4纸下载打印《2019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确认时使用。
4、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 2019年10月23日17:00期间,通过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根据省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报考者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考务费,本次招聘笔试考试两科,计60元。
未按期缴纳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免缴笔试考务费。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19年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开发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具体日期在报名网站公布。
6、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7、各拟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应不低于3:1,不足3:1的,需相应核减或取消拟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以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其他岗位的,退还已缴纳的笔试考务费。
8、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东区农村任职2年以上大学生或退役大学生士兵(系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的士兵,含毕业学年入伍并在服役期间取得学历的;按照国家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学生在校期间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退役士兵;从我省入伍,服现役期间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笔试成绩加10分。
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政府购岗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且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等符合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9年10月28日至10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期间将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平顶山市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平顶山市东安路南段126号)。逾期不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享受优惠政策。加分项目在本次招聘中只计一次,不进行累计。
提交材料:
(1)《卫东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附件2);
(2)“大学生村干部”提交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附件3);
(3)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政府购岗计划、特岗教师、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提交相关证书。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工作,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及聘用入编后。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提供虚假信息或实际情况与报考岗位要求不符,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招聘(录)工作不良行为记录,5年内不得参加政府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录)考试。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每科100分)。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公共基础知识成绩×50%。
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前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进入面试考生需本人携带报名表、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在职人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网上打印的《2019年平顶山市卫东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同一底板照片2张,进行面试资格确认,资格确认时根据留存的报考信息,与应试人员及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进行核对。考生未按时间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或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因应试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领取面试通知单。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指定网站上公布。
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法,着重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人数不能形成竞争的,应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全部应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面试时间见面试通知单。
3、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单科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并列,取笔试成绩高者,笔试成绩并列,取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体检标准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的岗位空缺,递补对象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核实其招聘过程中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阶段需提交考生人事档案。
(六)聘用及待遇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
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人员管理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五、组织领导、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成立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任组长,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公室、区财政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社局。
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对违反纪律影响招聘工作的人员,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或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存在上述情节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欢迎社会各界给予监督。
监督电话:0375- 3995651(卫东区纪委监委派驻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0375-3992783(卫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本方案由平顶山市卫东区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政策咨询电话:0375—39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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