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疆生态环境厅事业编招聘公告(36人)
2019年新疆生态环境厅事业编招聘36人公告已发布,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10:30起至7月12日18:00止。华图事业单位考试网特别整理了2019新疆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新人社发〔2017〕10号)要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彊内跨区域设立6个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6个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为单列的事业编制,机构规格为正处级,承担所辖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监察和督察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以习总书记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7月4日以后出生。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
(二)不符合条件人员
1.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尚未解除的;
2.立案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4.参加“5%人才储备编制”“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实施方法及步骤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所需资格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http://www.xjrs.gov.cn,下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http://www.xjepb.gov.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7月3日至7月13日。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以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因考生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2.报考者登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查阅《报名流程》,选择符合条件的报考岗位。
3.注册填写报考者基本信息及报考志愿。
4.上传蓝底或白底1寸彩色证件照片(jpg、gif、png格式,照片不符合要求者,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5.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7月4日10:30起至7月12日18:00止。
6.缴费:报考人员均须按照招聘公告发布规定的报名时间,通过支付宝缴纳笔试相关费用(不按要求缴费人员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缴费成功人员请牢记本人缴费订单号,以便核对缴费情况。
7.下载打印《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2)2份,资格审查时携带备用(注意:缴费成功,即为报名确认,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改动)。
8.打印准考证:2019年7月16日11:00起,报考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网上报名考试系统,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9.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10.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11.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12.报考人员对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查阅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见附件3)。也可咨询招考单位。
13.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14.招考单位联系电话:0991-4165371。
15.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三)考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7月21日(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2)笔试卷面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并答题,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基础知识。试卷命制及笔试考试委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市场组织实施。
(3)笔试对下列人员给予加分政策: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服务期满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出来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达不到比例要求的,以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的,一同入闱面试。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入闱面试人员;面试当日,入闱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面试入闱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将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布。
2.资格审查
(1)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笔试入闱的应聘人员相关材料、岗位要求条件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将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布。
(2)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可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将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50%折合计算。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3)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比例进行面试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4.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总成绩出来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3)总成绩、岗位排名及体检人选将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布。
(四)体检
1.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统一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另选三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复查,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2.体检时间、集中地点及注意事项将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公布。
3.因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考察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情况。拟聘用人员应提供毕业院校或原单位出具的该应聘者在校或工作期间思想政治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无工作单位者,提供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如系留学回国人员,必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因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聘用人员。
2.对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名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监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机关纪委全程监督此次招聘。监督电话:0991-4165421。
七、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及时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19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xls(下载)
附件2、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x(下载)
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doc(下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