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省珠海市统计局镇街公开招聘公告(8人)
2019年广东省珠海市统计局镇街公开招聘8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方式,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17:00。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9广东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以下是公告详情:
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镇街合同制统计员(辅助类四级合同制职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职位
职位一:香洲区镇街统计员职位4名,工作地点在香洲区所属镇街。
职位二:斗门区镇街统计员职位3名,工作地点在斗门区所属镇街。
职位三:高栏港区镇街统计员职位1名,工作地点在高栏港区所属镇街。
(二)工资待遇
享受辅助类四级合同制职员薪酬福利待遇。
(三)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统计工作;
2.具有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统计或经济类专业(参考《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份后提供学位证、学历证原件备查;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31日后出生);
4.具有较强的数据、文字处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及办公软件;
5.珠海市户籍,身心健康;
6.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7.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受过纪律处分的;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其他不适合在基层政府部门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招聘方式
主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及体检等环节确定拟聘人员。
(二)报名材料
请有意向的人员填写《珠海市统计局镇街合同制统计员报名表(姓名)》(附件1)及《珠海市统计局镇街合同制统计员报名汇总表(姓名)》(附件2),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学位证、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证明复印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tjqk@zhuhai.gov.cn,邮件名称请注明“职员招聘职位+姓名”。联系电话:212026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报名时间截至2019年5月23日下午17:00。
(三)资格审查
招聘办公室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现场报名确认查验网络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原件(考试前一天)及考试;不符合条件的,将回复邮件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将在珠海市政府网、珠海统计信息网上公布。
(四)招考比例
职位一和职位二每个职位至少保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职位需求人数比例达到2:1,当小于2:1的竞争比例时,相应减少招考职位数。职位三至少保证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与职位需求人数比例达到3:1,当小于3:1的竞争比例时,则取消该职位的招考。
(五)招聘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闭卷机考,时间2.5小时,集中评卷。主要考核经济基础知识、电脑基本操作、写作能力。应聘人员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及报名表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职位一、职位二以笔试分数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入围参加面试,职位三按1:3的比例。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市政府网、珠海统计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成绩于考试当天在考场现场张贴公布。
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职位数与选定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分数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成绩相同,以经济基础知识成绩高者优先)。考生笔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及考察人选名单于面试后次日在珠海市政府网、珠海统计信息网上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1.体检:在指定的珠海市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进行,其方法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身心健康、人际沟通等方面的情况,并进行资格复查。
3.递补:因体检和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员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在珠海统计信息网公示7天。
(八)办理聘用手续
1.聘用手续:公示期满后,招聘结果报市职员管理中心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
2.签订合同:被聘用者由市职员管理中心按照《珠海市市直合同制职员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九)业务培训和工作派遣
被聘用者经过专项业务培训后由市统计局根据工作需要派遣到相关工作岗位。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须在报名表中明确选定一个职位。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或因自身的原因未按时办理人事调动手续的;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作弊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有违法犯罪记录的;因公示有异议经核查属实影响聘用的。
(三)被聘用者合同期3年,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解除聘用关系。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我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756-2120266。
珠海市统计局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