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淮安盱眙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75人)
2019年江苏淮安盱眙县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75人公告已发布,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5月17日。考考公务员网特别整理了2019社区事业单位考试公告,助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为优化盱眙县城市社区工作者人员结构,加快建设职业化、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的实施意见》(盱发〔2018〕32号)及《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盱办发〔2018〕123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2019年度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
(二)年龄、学历要求详见附件1《岗位表》。
(三)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有户籍限制的岗位,须于(2019年5月15日)之前为盱眙本地户籍。A岗要求盱眙县城市社区在岗在职(“两委”成员、专职网格员及其他人员)工作满三年(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开具证明详见附件2),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1964年5月15日至2001年5月17日期间出生),高中及以上学历。B岗要求退伍转业军人,学历高中及以上,限盱眙本地户籍,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79年5月15日至2001年5月17日期间出生),立过三等功及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4年5月15日之后出生)。C岗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限盱眙本地户籍,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5日至2001年5月17日期间出生)。曾任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人员、“苏北计划”志愿者、获得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D岗要求盱眙县各镇街在岗在任的大学生村官(开具证明详见附件2),经个人报名、组织审查、面试通过后,调至街道从事社区和村官工作。
(四)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岗位表》)。
(六)已通过助理及以上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人员享受面试成绩加分政策待遇(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实行“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由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统一组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助配合。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地点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9年5月15日—5月17日,上午8:30—11:00,下午2:00—4:00。报名地点:盱眙县民政局(盱城街道天鹅湖路8号)
报名缴费: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支付报名费用100元/人,方可视为报名成功。
2.报名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并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2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原件与复印件。非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就业的普通高校往届毕业生须提供人才服务机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省或所在院校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人事档案管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的同意报考证明。符合面试加分条件者需提供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B类岗、C类岗人员需要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报考B类岗人员还需提供入伍及转业相关的佐证材料。
(3)报考A类岗人员要求有3年以上在社区任职经历的,提供任职文件、当选证书。
(4)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须提供学信网学历证明材料。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有效印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考生已经和用人单位签定《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提供已签订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和《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且须在复印件上对其真实性作出承诺并签字。
(5)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本次招聘按岗位分设开考比例,A类岗开考比例为1:2,B类岗、C类岗开考比例为1:1.5。报名结束后,报名成功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职位并已完成缴费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D岗要求盱眙县各镇街在岗在任的大学生村官(开具证明详见附件2),经个人报名、组织审查、面试通过后,调至街道从事社区和村官工作。
(7)报考人员因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不成功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
3.领取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准考证》。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上午9:00—10:30,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内容主要包括公共基础知识、社区建设与社会工作知识等,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
3.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试卷满分为100分,40分及以上为合格。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要求到达考场参加笔试,参加考试与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笔试全程封闭,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4.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盱眙县政府网站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参加同岗位笔试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A类岗招聘人数1.5倍,B类岗、C类岗招聘人数2倍比例,确定拟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考生一同进入面试)。若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不足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确定为拟参加面试人选。D类岗人员根据组织审查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数。进入拟参加面试人选范围内的以及笔试成绩排名较前的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通知考生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详见《面试通知书》。
3.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能力和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整体面试工作结束后将面试成绩与加分成绩综合后形成面试总成绩(助理社会工作师加1分、社会工作师加3分)。考生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笔试成绩占40%、面试总成绩占60%,成绩计算环节均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
5.成绩公布:考生总成绩将在盱眙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请考生及时查看。
(四)体检与考察考核
1.在应聘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总成绩高者,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盱眙县政府网站公布。
2.体检由盱眙县民政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由盱眙县民政局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核。考察考核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执行。
4.因考生个人原因、体检或考察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的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盱眙县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因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在公示与聘用阶段,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考生明确放弃聘用出现空额的,在同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需通过体检、考察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自行负责处理,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报到。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不能按规定期限报到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取消聘用资格。
(六)工资待遇
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对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个人自主择业。
录用人员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进行岗位定级,年度基本报酬等于基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乘以岗位系数(与岗位等级相对应,最低系数为“1”)的积。A类岗录用人员岗位定级后,基本报酬根据“就高”原则,如低于原工资标准的,按原标准执行,保障渠道不变;如高于原工资标准的,按定级后标准发放,不足部分由街道财政补齐。D类岗在大学生村官聘用期内工资待遇和保障渠道不变,仍享受大学生村官政策报名定向招录公务员,但不再享受学费返还政策;聘用到期解聘后,参照C类岗人员进行定级并发放基本报酬。B类岗、C类岗基本报酬由县财政保障,按月打卡发放。同时缴纳“五险一金”。
四、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责任自负。
监督电话:县委组织部:0517—88288407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0517—80917003
咨询电话:县民政局:0517—80911161
本公告由盱眙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9年盱眙县公开招聘城市社区工作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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